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学生学杂费减免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学〔2025〕6 号 各学院(部): 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天津大学学生学杂费减免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5 年 9 月 28 日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研〔2025〕8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24〕3 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天津大学 2025 年 。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研〔2025〕9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充分发挥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调节和引导作用,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并经 2025 年第 11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修订《天津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党发 [2018] 44 号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有序推进校园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的新媒体应用与账号的管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 [2013] 3 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大校学〔2018〕5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预防和杜绝学生宿舍区域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保障学生宿舍财产和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指导和规范学生社团章程建设,完善学生社团运行机制,推动学生社团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和天津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章程是学生社团运行的基本准则。学生社团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和业务指导单位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和天津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教室管理工作,提高教室资源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18 年 9 月 7 日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本着授权管理、教学优先、公开开放、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统筹全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解决零散建设、重复建设、低质量建设问题,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管理,促进我校信息化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校园网、机房、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安全设备等; (二)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应用于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信息系统、网站、系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教育部、公安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的校园网络、信息系统(含网站)、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天津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学校网络。
总纲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开展好新时代劳动教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天津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结合学。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的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退学手续的办理,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的工作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退学手续的办理,现对本科生办理退学手续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做如下规。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1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经 2017 年第 1。
关于修订《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机关各部、处、室, 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法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树立优良校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以及《天津大学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学校 2024 年第 2 次校长办。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章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组织对《天津大学章程》进行了修订。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教政法函〔2023〕1 号),《天津大学章程修正案》于 2023。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学术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学术道德和科技伦理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
概述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公正、精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大学在籍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