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纲 天津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及医疗费报销工作由学校委托 学生健康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学保办)负责。天津大学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方法是学生在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社保)的基础上自愿参加 学生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商保)。现将学生参加社保和商保的相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范围 凡符合 天津大学新生注册条件,取得学籍后,应保尽保统一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指导和规范学生社团章程建设,完善学生社团运行机制,推动学生社团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和天津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章程是学生社团运行的基本准则。学生社团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和业务指导单位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和天津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
关于修订《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通知 天大校学〔2025〕8 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5 年 9 月 28 日 第一条 为进一。
关于修订《天津大学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学〔2025〕9 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校专项助学金管理学校对《天津大学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5 年 9 月 28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校专项助学金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天大校发〔2025〕16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跃升行动方案》,创新本科专业建设路径,打造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教室管理工作,提高教室资源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18 年 9 月 7 日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本着授权管理、教学优先、公开开放、厉行节约的原则,。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拔尖计划学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教高〔2018〕8 号)以及《天津大学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实施意见》(天大校教〔2019〕22 号),提升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大学拔尖计划学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天。
各学院(学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国家教委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1995]30 号)、《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 年津政令第 2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天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信息化建设水平,统筹全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解决零散建设、重复建设、低质量建设问题,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管理,促进我校信息化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校园网、机房、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安全设备等; (二)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应用于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信息系统、网站、系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教育部、公安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的校园网络、信息系统(含网站)、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天津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学校网络。
天津大学关于发布《天津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发〔2019〕26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 “一流本科教育2030 行动计划” 和新工科建设的落地实施,创新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助推双一流建设,形成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本研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研贯通。
总纲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开展好新时代劳动教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天津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结合学。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的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退学手续的办理,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的工作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退学手续的办理,现对本科生办理退学手续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做如下规。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1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经 2017 年第 1。
关于修订《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机关各部、处、室, 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法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树立优良校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以及《天津大学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经学校 2024 年第 2 次校长办。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及本研衔接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和研究生衔接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 号)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方向和使命,切实加强强基计划学生培养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