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保〔2022〕1 号 各学院(学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提高校园道路通行效率,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天津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经 2022 年第。
1. 概述 为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激发广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管理体系的透明化、公开化,天大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以志愿汇为核心的志愿者规范化管理体系。 2. 志愿汇组织框架 1.全校志愿者统一加入 “天津大学志愿服务队” 组织,由校青协相关工作人员牵头管理。下设 “XX 学院(部)志愿服务队” 组织,由相关院级青协负责人管理。为便于管理,各学院(部)将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专项奖学金、励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学金的激励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奖学金和专项励学金是指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个人向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资助我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 奖励名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学〔2022〕25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励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规定,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
提倡 预约选座,即来即坐;反对 以书占座,以物占座 。 提倡 离馆清桌,依规存物;反对 物品留桌,物品留架 。 提倡 安静阅览,轻言轻语;反对 高声讨论,铃声作响 。 提倡 爱护书籍,按时归还;反对 长期占用,失诚失信 。 提倡 不食于馆,不卧于馆;反对 馆内用餐,沙发躺卧 。 提倡 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反对 不当举止,不当着装 。 相关阅读 《天津大学图书馆文明公约》发布!
天大校发〔2021〕13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
总纲 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及医疗费保报销工作由学校委托 学生健康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学保办)负责。我校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方法是学生在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社保)的基础上自愿参加 学生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商保)。现将学生参加社保和商保的相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范围 凡符合 天津大学新生注册条件,取得学籍后,应保尽保统一参加社保。
一、膳食管理 1、校内所有学生食堂由后勤保障部膳食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卫津路校区学一食堂位于六里台宿舍区;学三食堂、学四食堂位于七里台宿舍区;学五食堂(浓香园及清真餐厅)位于鹏翔宿舍区。学四食堂由学校自主管理、自主经营;学一食堂、学三食堂、浓香园、清真餐厅采取委托社会餐饮公司经营,学校监管模式。 北洋园校区梅园(学一食堂)、留园食堂一层、菊园(清真食堂)位于校园北区;兰园(学二食堂)位于湖心岛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津大学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校内读者对文献资源和空间服务的需求,规范和加强图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15〕14 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图书馆所有读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大学内所有图书馆。前款所称文献资源,是指纸质图书资料,包。
一、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仅供本校师生上课和自习使用,管理人员有权查证清理。 二、学生必须遵守教室规则。进入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严禁打闹,自觉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他人。 三、教室内设施和家具等公共物品,不得损坏,不得随意搬出,严禁乱涂、乱画。对故意损坏设施和家具者,除照价赔偿外,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四、自觉保持教室内卫生,严禁吸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随地吐。
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本着授权管理、教学优先、公平开放、厉行节约的原则,为有效管理和利用教室资源,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室是进行日常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和各学院共同使用,教务处负责统筹调度全校公共教室。 第二条 教室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教室原设计。 第三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选聘教学楼物业管理公司。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大校发[2018] 5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预防和杜绝学生宿舍区域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保障学生宿舍财产和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天津大学学生宿舍管。
一、实习的目的 实习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并促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各有关处、院分别负责共同完成。 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协调全校学生的实习工作。 (一)研究制订有关实习工作的规定、守则,统一印发实习报告。
一、实验前要预先做好课前准备,详细阅读实验相关材料。 二、进入实验室后,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地点进行实验,不得随意走动。 三、实验开始时先清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经指导教师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设备,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要进行赔偿。 五、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首先切掉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 六、实验室内要保。
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本科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学生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达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素养的目的,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密切结合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规划。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通过这一教学环节,学生可以得到工程实践能力、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训练。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