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本着授权管理、教学优先、公平开放、厉行节约的原则,为有效管理和利用教室资源,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室是进行日常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和各学院共同使用,教务处负责统筹调度全校公共教室。 第二条 教室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教室原设计。 第三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选聘教学楼物业管理公司。
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本科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学生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达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素养的目的,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密切结合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规划。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通过这一教学环节,学生可以得到工程实践能力、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训练。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扬学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校风,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试是评价教学效果,检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持续提升学生的心身素质、品德素质、知识和能力,依据《天津大学章程》、《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实践教育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专业课程培养方案以外,利用课余时间实施或参加的各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实践教育活动。 第三条 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教育课。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4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修课程的管理,保证重修课程的质量,本着“重修班教学与正常教学要求相一致,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经 2017 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大学 2017 年 8 月 28 日 第。
天津大学本科生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全校性任选课二种课程类型。 一、选修课选课原则 根据"天津大学本科综合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人的志趣,按学期进行选课。 选课顺序为:首先保证必修课优先选课,其次为专业选修课选课,最后为全校性任选课选课。 二、网上选课程序 见"天津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和每学期选课前发的"本科生选课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 2030 行动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本科生每学期要修读的所有课程,必须进行网上选课。对于未选课程,学生不具有上课资格和考试资格。未按规定进行选课,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第二章 选课基本原则 第三条 学生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 2030 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开拓学生全球视野,规范本科生公派交流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境外交换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交换生是指按校(院)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派出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本科生,派出地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境外交换生在境外学校培养期间,其学籍不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关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新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加快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为学生提供跨专 业、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的机会,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实施主辅修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专业设置与教。
关于修订《天津大学优异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推动“三全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提高优异生培养成效,我校修订了《天津大学优异生制度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天津大学优异生制度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试读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3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科生试读管理,根据《天津大学章程》和《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经 2017 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大学 2017 年 8 月 28 日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试读管理,根据《天津大学章程》和《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1. 概述 微电子学院 2018 级本科生(2022 年 6 月毕业)可报名参加微电子学院 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 2.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2.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方案的制定、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2.。
1. 概述 天津大学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每年报到迎新期间将在两个校区分别开设新生“绿色通道”,为暂时无法支付学费、宿费的学生提供便捷入学服务。 学生可在绿色通道一站式办理以下业务: 学宿费缓交确认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提交 新生助学金审核结果查询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咨询 勤工助学岗位咨询 洪涝灾害补助申请 核酸补贴申请 路费补助申请 天津手机卡办理 2. 时间地点 表格:。
1. 概述 微电子学院 2017 级本科生(2021 年 6 月毕业)可报名参加微电子学院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 2.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2.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方案的制定、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2.。
关于公布《天津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21〕12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落实学校“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2030 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培养学生独立钻研的精神和自学能力,我校出台了《天津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
1. 概述 法学院 2017 级本科生(2021 年 6 月毕业)可报名参加法学院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 2.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2.1. 准备阶段 学院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工作小组,制订《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以下是在 北洋园校区 就读的 2021 级 本科生各专业第一学期课程表(只展示 1 班,其他班级类似)。 提示: 目前课程表仅显示预排课程,不包含学生自行选择的 英语课、全校选修课; 分子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 专业前 2 年在南开大学就读,在天津大学的课表为空; 课表内容后续将根据选课系统的变化更新,仅供参考; 预科班 人文社会科学试验班 智能制造与建造 化工能源与生命医药类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