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信息 专业:化工卓越工程师班(教学) 学院(部):化工学院 学制:4 年 面向年级:2023 级本科生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2. 课程设置 表格:2023 级化工卓越工程师班(教学)课程分类 分类 学分 通识必修课程 30 ~ 34 通识选修课程 8 数理基础课程 34.5 大类基础课程 13.5 专业核心 27 专业方向模块 18 专业选修。
概述 为切实加强 强基计划学生(以下简称 “强基生”)管理,统筹做好强基生本研衔接培养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生院、教务处联合制订并发布了《天津大学接收本校 2021 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攻读 2025 级本校研究生章程》。以下是 2021 级强基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通知。 一、招生适用对象 获得本校转段资格的 2021 级强基本科生。 二、接收工作安排 按照学历层次分。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拔尖计划学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教高〔2018〕8 号)以及《天津大学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实施意见》(天大校教〔2019〕22 号),提升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大学拔尖计划学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天。
天津大学关于发布《天津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发〔2019〕26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 “一流本科教育2030 行动计划” 和新工科建设的落地实施,创新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助推双一流建设,形成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本研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研贯通。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及本研衔接培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和研究生衔接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 号)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方向和使命,切实加强强基计划学生培养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下发《天津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计划(PSIP)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机关各部、处、室, 各直属单位: 《天津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计划(PSIP)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大学 2007 年第 1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下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 天津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计划(PSIP)实施方案 天津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天津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计划实施办公室成员名单 天津大学。
概述 为切实加强 强基计划学生(以下简称 “强基生”)管理,统筹做好强基生本研衔接培养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生院、教务处联合制订并发布了《天津大学接收本校 2020 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攻读 2024 级本校研究生章程》。以下是 2020 级强基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通知。 一、招生适用对象 获得本校转段资格的 2020 级强基本科生。 二、接收工作安排 按照学历层次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加快培养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强基计划以 应用化学 和 应用物理学 两个专业为载体,旨在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基础学科拔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应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长为未来科技领袖的远大志向,并展现出良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潜质。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拔尖计划学生管理,加快培养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拔尖计划以 应用化学专业 为载体,突出大师引领和前沿课题引领下的个性化培养和科教融合育人,旨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学术领导力的国际一流化学家与科技领军人才。 第二章 选拔和考核管理 第三条 拔尖班预选阶段在 新生入学教育 期间,经面试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加快培养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强基计划以应用化学和应用物理学两个专业为载体,旨在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基础学科拔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应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长为未来科技领袖的远大志向,并展现出良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潜质。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