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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接收本校 2022 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攻读 2026 级研究生章程

作者:郎珺然   最后编辑于: 2025-5-28 19:33  浏览量:191

概述

为切实加强 强基计划学生(以下简称 “强基生”)管理,统筹做好强基生本研衔接培养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大学实际情况,研究生院、教务处联合制订并发布了《天津大学接收本校 2022 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攻读 2026 级本校研究生章程》。以下是天津大学 2022 级强基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通知。

一、招生适用对象

获得本校转段资格的 2022 级强基本科生。

二、接收工作安排

按照学历层次分为 直博生选拔硕士生选拔 两类。

按照转段专业分为 本专业转段跨专业转段 两类。

本专业转段,考生可申报硕士生和直博生,鼓励申请攻读 本专业直博生,不限学院;

跨专业转段 原则上只能申报 直博生(硕士生不接收跨专业转段),申报专业限 国家专项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专项集成电路专项,均为 专业学位) 和部分 急需学术型专业(学术学位)

1. 直博生选拔(博士学历层次)

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生(简称 “直博生”)招生采用 “申请 - 审核” 制方式,主要分为 申请 阶段、审核 阶段和 录取 阶段。

1.1. 报名安排

使用校园网登录以下网址,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任选一个)
开放时间

开通时间 另行通知,请关注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并提前准备下文所述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 “考试方式” 选项:请选择 “本科直博”
  • “报考类别” 选项:请选择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 “是否参加 e-Learning” 选项:请选择 “否”
  • “专项计划” 选项:请选择 “强基直博”
  • 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

按照专项计划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专业特色,具体安排如下:

1. 本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原则上,强基生转段仍为 本专业,即学生可申请攻读 本专业直博生(均为 学术型博士)。

物理专业强基生也可选报 天津大学福州学院纳米中心 物理专业,化学专业也可选报 杭州医学所联合培养天津大学福州学院纳米中心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化学专业。

2. 跨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跨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位类型分为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学术型博士 两类。

(1)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按照导师团队招生,招生名额约 60 人,具体招生信息待最终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公布。有意向的学生可参考 2025 年招生信息:卓越工程师导师团集成电路专项导师团

(2) 学术型博士

具体招生信息见下表。

表格:学术型博士(直博生,不超 25 人)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服务国家战略重点领域方向 招生计划
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学院 0817J4 合成生物学 生物工程 不超 5
医学院 0831Z2 智能医学工程 智能科技 不超 5
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089904 储能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 不超 5
智能与计算学部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安全 不超 5
天津纳米颗粒与纳米系统国际研究中心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02 材料学
集成电路 不超 5


特别提醒:

  • 学生报考非上述列表中专业的为无效申请;
  • 原则上不限制本科专业;
  • 因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 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 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 0);
  • 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1.2. 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 1 个 PDF 文件 上传报名系统,封面采用《天津大学 2022 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直博生(2026 年本科直接攻博)申请材料模板》。(PDF 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申请材料)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 20M

材料清单:

(1)《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有关获奖证明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 份;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 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 A4 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3. 复试考核安排

完成网上报名后,各学院、学科可视报名情况在 2025 年 9 月 8 日 前完成资格审核以及安排复试(如有变化以学院通知为准)。待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须依照学院具体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和要求可咨询报考学院)。

1.4. 录取公示

各学院考核结束后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前 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在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公示。

1.5. 完成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工作

上述报名系统仅为我校接收直博生报名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

所有拟转段的强基生,须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 10 月 20 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的 “强基计划转段信息确认” 模块查询并确认本人转段信息(含转段后攻读学位层次、转段后学院、转段后专业、转段后学制、转段后攻读的学位类别、转段后学习方式、转段后录取类别等),否则转段无效。

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强基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录取信息,后续一律不得修改。

1.6. 注意事项

(1) 录取后考生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报名确认,否则录取无效;

(2) 本专项录取 学术型直博生 占用 2026 年学校、学院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学制一般不少于 5 年,其他有关培养、学位、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政策和要求等受 我校 2026 年博士招生简章和直博生招生简章以及后续发布的有关专项培养要求 约束,详细情况考生可在我校发布后查阅了解。

(3) 原则上直博生录取后 不得改报推免硕士,不选择攻读直博生或者报考直博生考核后 未录取 的可选择转段为本校推免硕士(详见下述内容);

(4) 非本专项生源报考无效;

(5) 普通直博生 2026 年招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 推免硕士生选拔(硕士学历层次)

2.1. 报名安排

所有有意转段硕士研究生的本校强基生均须通过 “天津大学推免申请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

2025 年 8 月 30 日 ~ 2025 年 9 月 8 日

报名注意事项

(1) 务必在申请填报系统备注栏中填写 “强基生”

所有强基生均可报考本学院本专业硕士生。此外,物理专业强基生也可选报 天津大学福州学院纳米中心 物理专业,化学专业也可选报 杭州医学所联合培养天津大学福州学院纳米中心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化学专业。

(2) 特别提醒:硕士生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申报

2.2. 复试考核安排

本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直接转段,原则上不再组织复试(学院确有复试要求的 以学院要求为准)。

2.3. 录取公示

所有拟录取硕士生需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前报学校审核,并在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进行公示。

2.4. 完成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工作

上述报名系统仅为我校接收硕士报名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

所有拟转段的强基生,须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 10 月 20 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期间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的 “强基计划转段信息确认” 模块,查询并确认本人转段信息(含转段后攻读学位层次、转段后学院、转段后专业、转段后学制、转段后攻读的学位类别、转段后学习方式、转段后录取类别等),否则转段无效。

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强基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录取信息,后续一律不得修改。

2.5. 注意事项

  • 录取后考生务必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报名确认,否则录取无效;
  • 非本专项生源报考无效。

三、有关说明

(1) 强基生转段原则上仍为 本专业,可申请攻读硕士或直接攻博(简称:直博)。本专业应优先进行 直博 选拔。

(2) 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的强基生,占用培养单位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计划、集成电路专项中的工程直博除外)。

(3) 学校对强基生转段所用推免计划进行保障。转段接收计划由接收学院现有研究生招生计划内部调配与学校增量调配两部分组成。学校综合考虑学院培养能力,设定学院总体研究生招生计划限额。招生计划限额不得突破,学院原有招生计划未达限额的,差额部分由学校增量调配。

(4) 学校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置部分国家专项及专业接收强基生跨专业转段(直博生)。强基生可报名转段到对应接收专业,接收专业应按照强基专业对报名考生进行排名,按照不超过 200% 的比例选拔考生进入复试,复试后确认拟录取名单。未跨专业转段成功的强基生仍由原学院组织接收

(5) 原专业转段是否组织接收复试由学院自主确定。一般而言,转直博应进行复试跨专业转段需由接收学院组织接收复试

(6) 在以上接收安排规则内,强基考生在申请转段时可同时报名参加 国优计划,报名和复试按相关实施方案进行组织。

(7) 具有转段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备案。没有按时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转段无效。

(8) 本通知未列事项,请参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 对转段名单有异议的或对转段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或举报: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箱:yzb@tju.edu.cn(优先方式)
    • 电话:022 - 27406405
  • 教务处
    • 邮箱:chexi@tju.edu.cn(优先方式)
    • 电话:022 - 85356049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5 年 5 月 16 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