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关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新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加快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为学生提供跨专 业、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的机会,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实施主辅修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专业设置与教。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试读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3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科生试读管理,根据《天津大学章程》和《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经 2017 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大学 2017 年 8 月 28 日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试读管理,根据《天津大学章程》和《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天津大学章程》《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纪;通过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
关于公布《天津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21〕12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落实学校“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2030 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培养学生独立钻研的精神和自学能力,我校出台了《天津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发〔2017〕21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经 2017 年第 10 次校长办。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发〔2021〕2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天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经 2020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同时废止《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发〔2021〕1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天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 2020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对下列情况提出的申诉: (一)学生对学校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不依法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处理或复查决定不服的; (二)学生对学校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
1. 概述 天津大学医学部 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标志着天津大学“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综合性学科布局的正式形成。 医学部作为教育部新医科建设工作组成员单位、全国智能医学工程教育联合体理事长单位、全国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作组组长单位,以“医学牵引、工程支撑、转化创新、临床示范”为理念,紧密围绕 “医学 +” 现代医学发展方向,积极拓展医学人才教育的交叉性和多学科性。
1. 概述 “天津大学星” 是一颗编号为 8917 号 的小行星,是天大 1977 级、1978 级校友送给母校的一份特殊礼物。 图片:“天津大学星” 在太阳系的星轨图 (图片来源:天津大学官网) 2. 历史渊源 “天津大学星” 的命名缘起于 2017 年。为纪念入学 40 周年,也为推动母校在空天科学与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一批来自 1977、1978 级的校友们商量着来年回访母校的计划,便萌。
1. 概述 全国 学科评估 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整体水平评估,是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合格性评估。从 2002 年首次开展,平均四年一轮,截止至 2017 年已完成四轮。 表格:天津大学部分一级学科全国学。
1. 概述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政策、选拔、宣传、培训等事务的机构,隶属于教务处。 2. 机构设置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下设 人才选拔与评价科、招生宣传与研究科 共 2 个科室: 2.1. 人才选拔与评价科 统筹制定我校年度招生政策和策略,推进招生工作综合改革。开展招生政策研究及相关研究工作。制定年度招生章程,组织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学生等特殊。
1. 概述 为确保校园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天津大学每学期要对两校区内的供电设施进行停电检修。停电期间无法正常使用电器设备。 表格:天津大学 2022 年秋季停电检修时间安排 校区 停电检修时间 北洋园 10 月 11 日 07:00 ~ 18:00 卫津路 10 月 25 日 07:00 ~ 18:00 以下是 2020 年秋季停电检修通知。 2. 北洋园校区 原文。
天津大学(北洋大学)将于 2020 年 10 月 2 日迎来建校 125 周年纪念日。 表格: 天津大学 125 周年校庆纪念活动安排 时间 活动内容 地点 参与方式 已开幕 新技术体验周 郑东图书馆一层 校内师生 9 月 28 日 建筑光影艺术 北洋广场 校内师生 9 月 29 日 14:30 大学之道——天津大学建校 125 周年刘珺书画作品展暨巨幅书法作品《大学之道》。
天津大学(北洋大学)将于 2020 年 10 月 2 日迎来建校 125 周年纪念日。校庆期间学校各场馆开放时间调整如下(陆续补充): 1. 图书馆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4 日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图书馆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将持续提供开馆服务。北洋园校区郑东图书馆、卫津路校区北馆、卫津路校区科学图书馆的图书借阅及空间服务照常。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10 月 1 日:08。
天津大学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发布 2020 年宣传片《新之所向》。 视频:天津大学2020年宣传片《新之所向》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相关阅读 震撼发布!天津大学2020年宣传片《新之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