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纲 2019 年,根据《关于发布<天津大学课外体育锻炼必修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大校学〔2019〕11 号),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学校对于本科生开始设置《体育锻炼》必修课。2021 年 8 月,学校下发了《天津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天大校发〔2021〕13 号),充分考虑了学生的多样化锻炼习惯和个性化运动偏好,对《体育锻炼》必修课。
一、《大学体育》必修课的设置 《大学体育》在本科生 大一、大二学年 开设,每学期 1 学分,合计 4 学分,课程性质为必修课。学生应按照要求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课程考核获得相应学分,以达到毕业条件要求。 二、《大学体育》选课及课程要求 (一)选课 (1) 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指导下,按照《天津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进行选课; (2) 原则上,未选课的学生不具备上课资格和考试。
总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天津大学 “三全育人”、“五育并举” 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加强本科生体育教学规范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将本科生体育必修课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第一条 体育课程设置 天津大学面向本科生开设 2 门体育必修课,分别是《大学体育》和《体育锻炼》。学生应按照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或通过课程考核,以达到毕业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指导和规范学生社团章程建设,完善学生社团运行机制,推动学生社团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和天津大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章程是学生社团运行的基本准则。学生社团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和业务指导单位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章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组织对《天津大学章程》进行了修订。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教政法函〔2023〕1 号),《天津大学章程修正案》于 2023。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学术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学术道德和科技伦理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
概述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公正、精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大学在籍的全。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大校保〔2022〕1 号 各学院(学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提高校园道路通行效率,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天津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经 2022 年第。
1. 概述 为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激发广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管理体系的透明化、公开化,天大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以志愿汇为核心的志愿者规范化管理体系。 2. 志愿汇组织框架 1.全校志愿者统一加入 “天津大学志愿服务队” 组织,由校青协相关工作人员牵头管理。下设 “XX 学院(部)志愿服务队” 组织,由相关院级青协负责人管理。为便于管理,各学院(部)将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专项奖学金、励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学金的激励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 专项奖学金 和 专项励学金 是指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资助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 奖励名额、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 奖励名额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本科。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学〔2025〕7 号 各学院(部)、 机关各部门及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励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对《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
提倡 预约选座,即来即坐;反对 以书占座,以物占座 。 提倡 离馆清桌,依规存物;反对 物品留桌,物品留架 。 提倡 安静阅览,轻言轻语;反对 高声讨论,铃声作响 。 提倡 爱护书籍,按时归还;反对 长期占用,失诚失信 。 提倡 不食于馆,不卧于馆;反对 馆内用餐,沙发躺卧 。 提倡 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反对 不当举止,不当着装 。 相关阅读 《天津大学图书馆文明公约》发布!
天大校发〔2021〕13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
总纲 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及医疗费保报销工作由学校委托 学生健康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学保办)负责。我校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方法是学生在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社保)的基础上自愿参加 学生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商保)。现将学生参加社保和商保的相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范围 凡符合 天津大学新生注册条件,取得学籍后,应保尽保统一参加社保。
一、膳食管理 1、校内所有学生食堂由后勤保障部膳食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卫津路校区学一食堂位于六里台宿舍区;学三食堂、学四食堂位于七里台宿舍区;学五食堂(浓香园及清真餐厅)位于鹏翔宿舍区。学四食堂由学校自主管理、自主经营;学一食堂、学三食堂、浓香园、清真餐厅采取委托社会餐饮公司经营,学校监管模式。 北洋园校区梅园(学一食堂)、留园食堂一层、菊园(清真食堂)位于校园北区;兰园(学二食堂)位于湖心岛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津大学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校内读者对文献资源和空间服务的需求,规范和加强图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15〕14 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印发)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图书馆所有读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大学内所有图书馆。前款所称文献资源,是指纸质图书资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