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22〕25 号)文件要求,天津大学将组织开展 2023 ~ 2024 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简称:国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简称:国励)的评审工作。 2.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1. 评选对象 天。
1. 概述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22〕25 号)文件要求,天津大学将组织开展 2022 ~ 2023 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简称:国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简称:国励)的评审工作。 2.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1. 评选对象 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学〔2022〕25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励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规定,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