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 2. 工作理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从 提供经济资助、增进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发展 三个层次构建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坚持一手抓 “精准资助”、一手抓 “资助育人”,形成了 “经济资助、思想引领、精神激励、素质拓展、成长保障” 五位一体的全方位资助格局。 学生资助工作的 。
1. 概述 天津大学为在校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励学金项目。 经国家、天津市、社会各界资助,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励学金 66 项,奖励总额近 2200 万元。平均每位获奖同学可以收到 4173 元的“奖励金”,单项奖学金最高可达 3 万元。 在大一入学满一年后,若无挂科和各类处分,学生可申请天津大学各项奖、励学金。学院和学校将根据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奖、励学。
1. 概述 天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始设于 2008 年,由学校领导、校友企业和爱心校友等陆续注资设立,可与其他任何奖学金和励学金兼得。该项奖学金每年评选 1 次。从 2016 年起,每年评选 10 名获奖学生,奖励 3 万元;同时设立提名奖,奖励 5 人,每人奖励 1 万元。在当年评选的 15 名获奖学生中,本科生一般不少于 7 人。 2. 评选范围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旨在奖励我校全日制 。
1. 概述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22〕25 号)文件要求,天津大学将组织开展 2023 ~ 2024 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简称:国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简称:国励)的评审工作。 2.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1. 评选对象 天。
1. 概述 根据《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2〕9 号)和《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22〕25 号)文件要求,学校每年都将组织开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的评审工作。 以下是 2022-2023 学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 2. 申请条件 申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1. 概述 为落实 “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推动 “三全育人、五育并举” 体育教育工作改革,引导和激励学生在体育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依据《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18〕10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设立了 “天津大学北洋体育风采奖”(以下简称:北洋体育风采奖)。该奖项用于奖励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1. 概述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22〕25 号)文件要求,天津大学将组织开展 2022 ~ 2023 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简称:国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简称:国励)的评审工作。 2.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1. 评选对象 天。
1. 概述 天津大学利安隆创新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利安隆奖学金)由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资设立,从 2019 年起开放评选,可与其他奖学金和励学金兼得。 2. 奖金设置 利安隆奖学金每年设置以下名额和金额: 奖项 名额(人) 每人获得金额(万元) 创新奖 7 5 创业奖 3 5 提名奖 创新类:3创业类:2 1 3. 评选条件 利安隆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我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专项奖学金、励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学金的激励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奖学金和专项励学金是指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个人向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
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学〔2022〕25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组织开展好天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专项奖学金、励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文件规定,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科生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
1. 概述 天津大学为在校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励学金项目。 经国家、天津市、社会各界资助,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励学金 95 项,奖励总额近 2200 万元。平均每位获奖同学可以收到 4173 元的“奖励金”,单项奖学金最高可达 3 万元。 在大一入学满一年后,若无挂科和各类处分,学生可申请天津大学各项奖、励学金。学院和学校将根据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奖、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