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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

作者:朱梓维   最后编辑于: 2022-9-08 14:14  浏览量:19,655
标签: 生活服务 医保

1. 概述

凡符合天津大学新生注册条件的学生,在取得学籍后需统一参加 社会医疗保险(社保)。在参加社保的基础上,学生可自愿参加 学生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商保)。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保)不能重复参保。故建议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2. 类型

表格:天津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类型

保险类型 简称 参加方式 缴费周期 备注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社保 统一参加 自然年度
学生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商保 自愿参加 学制年度 由学校特别为学生采购,是社保的补充险种

3. 收费标准

表格:2023 级学生医保收费标准

保险类型 缴费标准 缴费方式
社保 暂按 380 元/生/年
2023 级新生入学时仅缴纳 2024 年保险费用,后续每年续保安排等待通知
实际医保费用以 2024 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文件为准,多退少补
入学前存入交行卡,一次性缴纳,非全日制硕士、博士不代扣医保保费
商保 2021 年标准为 90 元/生/年,即:
四年制专业 360
五年制专业 450
实际缴纳费用标准以学校招标价格为准,入学时另行通知
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注:
① 社保费用来源:《天津大学 2023 年本科生入学手册》;
② 目前天津市对学生参保有政策倾斜,学生参保政策为低档缴费高档享受,即学生缴纳低档参保费 380 元/年,与普通居民高档参保费 1010 元/年享受同等待遇;

贫困生资助政策
  • 贫困学生(含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享受特困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保险费用 全部由政府补贴,学生个人不缴费
  • 贫困生在认定为贫困生前先按普通生标准缴纳保险费,待认定为贫困生后再办理退还个人缴纳的保险费;

4. 参保流程

4.1. 参加社保

社保的保险费由 学校 在新生开学前统一代收,再由学校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 学保办)代缴。学保办负责核对和上报参加社保的学生名单、身份证号、缴纳保险年限情况等资料。

生效日期:学生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至下一年 12 月 31 日,以后年度按照 自然年度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计算。

凡不参加社保的同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个人自愿放弃参加社保(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学保办备案。学校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由学工部给出名单后,学保办统一办理个人缴费部分的退费。

重要提醒:凡未参加社保的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医疗费用将完全由学生个人负担

4.2. 参加商保

商保的保险费由商业保险公司组织收取。商保公司负责核对参保学生的名单、身份证号、缴保险费情况等资料。

为方便学生缴费,每年学保办将与商保公司、辅导员商议集中收取时间,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生效日期:学生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起至下一年 8 月 31 日,以后年度以 学制年度 计算。

5. 保险责任

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报销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03 号),从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含学生儿童、农民、未就业居民等,以下简称参保居民)执行以下报销政策:

表格: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保险类型 报销医院范围
社保 天津市所属一家三级医院
天津市所有二级医院
天津市所有一级医院
天津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商保 对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 二次报销
不限制就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

注意:
未在社保指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② 学生门(急)诊 必须先到天津大学校医院就诊。因病情校医院不能医治的,由接诊医师为学生开具 转诊单,转入指定定点医院就医;
③ 学生患急症可直接到定点医院就医,或就近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

5.1. 门(急)诊社保和商保就医、报销流程

5.1.1. 三级医院

(1) 需要提前选定的三级医院

学生在天津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共 33 家)的 门诊(不含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就医,需提前选定一家医院,方可刷卡报销。

图片:天津社保需要提前选定的三级医院名单
三级医院.png
提示:从 2022 年起,首次就医的三级医院将默认为本人第一次选定的定点就医报销机构,无需办理手续。每个年度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变更一次选定的医院:

  • 线上:“津医保” APP;
  • 线下:各区医保分中心、三级医院的医保窗口

(2) 无需提前选定的三级医院

学生在天津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 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 以及在本市三级专科医院(含 海河医院,共 21 家)门(急)诊 就医,无需事先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图片:天津社保无需提前选定的三级医院名单
三级医院2.png

5.1.2. 二级医院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学生在本市二级医院门(急)诊就医无需本人提前选定一家医院,可以直接报销。

5.1.3. 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表格:2024 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报销比例(高档)

医保内医疗费用(元)
(每个自然年内累计)
社保报销比例 备注
0 ~ 600 不报销
601 ~ 4000 一级医院:55%
二级医院:55%
三级医院:50%
含药费、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门诊手术费等
学生只需缴纳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费用
4000 以上 不报销

提示:
① 目前天津市对学生参保有政策倾斜,学生参保政策为低档缴费高档享受,即学生缴纳低档参保费 380 元/年,与普通居民高档参保费 1010 元/年享受同等待遇;
② 若学生参加了商保,则经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费用可在学校进行二次报销。

5.2. 住院医疗保险金和就医流程

表格:2024 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高档)

医保内医疗费用(元)
(每个自然年内累计)
社保报销比例 备注
0 ~ 500 不报销 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 2 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501 ~ 250000 一级医院 85%
二级医院 80%
三级医院 75%
学生只需缴纳超起付线自负部分以及自费部分费用
250000 以上 不报销

提示:
① 目前天津市对学生参保有政策倾斜,学生参保政策为低档缴费高档享受,即学生缴纳低档参保费 380 元/年,与普通居民高档参保费 1010 元/年享受同等待遇;
② 若学生参加了商保,则经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费用可在学校进行二次报销。

5.3. 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参保学生因以下 13 种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需事先到三级医院进行门诊特殊病登记),由社保按照医院等级的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 肾透析治疗
  •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 糖尿病
  • 肺心病
  • 红斑狼疮
  • 偏瘫
  • 精神病
  • 血友病
  •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癫痫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表格:2024 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高档)

医保内医疗费用(元)
(每个自然年内累计)
社保报销比例 备注
0 ~ 500 不报销 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501 ~ 180000 一级医院 65%
二级医院 60%
三级医院 55%
学生只需缴纳超起付线自负部分以及自费部分费用
180000 以上 不报销 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提示:商保公司对经社保报销后的超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部分及起付线部分,按照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二级 85%、三级 90% 的比例给予补充报销。

5.4. 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和申报

参保学生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 2 年内(按照学年制计算)不向意外附加险学生服务中心提出理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理赔待遇。

特别说明:

  • 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后,必须在 48 小时内电话报险(400-659-6193)备案,说明发生意外的原因、地点、伤害的程度、所住医院等情况;
  • 所有在校参社保学生暑假期间因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请在 5 日内拨打天津市学生意外伤害附加险报险电话(400-659-6193)进行备案;

5.5. 原籍就医报销程序

所有在校参社保学生因疾病需在原籍住院治疗的,请先自行下载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实名注册后,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直接联网结算即可。

如学生已参加商业补充保险,返校后需备齐报销材料,按照原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补充报销。

未能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所发生的原籍、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返校后学生需将其报销材料交天津大学学保办进行社保申报。具体申报材料请关注 “天津大学医疗保险”tjdxylbx)公众微信号。

5.6. 未在天津参加社保的就医报销程序

未在天津参加社保(即持天津以外省份的 医保卡)的学生如需在天津就医,需先自行下载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实名注册后办理异地备案。如未使用医保卡刷卡结算,需自行前往社保参保地的医保分中心进行报销。

5.7. 生育医疗保险金

自办理妊娠登记之日起所发生的产前检查和生育的医疗费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详细情况咨询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

6. 社保、商保除外责任

1.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费药品和自费项目;

2.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的医疗费用;

3.参保学生如有故意欺诈行为,所有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并且取消其参保资格,学校和社保有权追究参保学生的责任。

7. 理赔款给付方式

7.1. 报销所需材料

学生在申请医保理赔时需填写说明书,并提供以下资料(提示:门急诊就医时如学生是自助缴费,需先在医院收费专口换正式票据后方可报销):

7.1.1. 基本医疗保险

(1) 门诊(全额垫付):

收据、费用清单、药费处方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2) 住院(全额垫付):

收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 2 份、学生证复印件 1 份、银行卡复印件 1 份,如是异地住院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医院官网下载打印即可)。

(3) 急诊留观转住院:

收据、费用清单、药费处方笺、急诊留观转住院诊断证明书加盖专用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4) 意外伤害门急诊、住院:

门急诊:收据、费用清单、药费处方笺、各种化验、放射检查报告单原件、每次就诊病历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卡(本人本市)复印件。

住院:收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整套住院病历、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加盖专用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卡(本人本市)复印件、如是异地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提示:2022 年 9 月 1 日之前受伤申报由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收取,同学们可按照两个校区办公时间进行材料提交。

7.1.2.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1) 门诊:

收据、费用清单、药费处方笺、化验、放射检查报告复印件、每次就诊医生写的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本人本市)复印件、非天大校医院就诊的需要校医院开具转诊单。

(2) 住院(住院联网已结算):

收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社保支字-2号表(加盖医保章)、整套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加盖专用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本人本市)复印件。

提示:门急诊就医时如同学们是自助缴费,需在医院收费专口换正式票据方可报销。

7.2. 意外伤害门急诊、住院

理赔款给付方式:

方式一:由学校学生商保公司代收申报票据资料后转交天津市意外附加险受理服务网点。

方式二:学生自行前往天津市意外附加险受理服务网点提交报销材料(服务网点查询电话:12333)。经意外附加险审核合格后直接将赔付款划拨至参保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卡中。

7.3. 疾病全额垫付住院

疾病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由学保办收取申报票据资料后,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经社保审核合格返款后,由学保办通知申报学生个人领取赔付款。

8. 其他注意事项

  • 社保学生第一学年的保险享受期为 当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12 月 31 日。按照学制年限依次每学年享受期为 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在外地实习时,因急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需提供学校教务处教学计划安排表后,按规定给予报销(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 延期派遣的学生保险期限与正常派遣的学生的保险期限相同,如延期派遣的学生继续投保,必须持学院开具延期派遣证明并在医疗保险到期日前按年补交保险费,方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

9. 未联网结算医疗费用申报

参保学生在就诊时如产生了 未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含一级医院门急诊、疾病住院全额垫付费用),可前往 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参考本文第 11 章)线下申报。

10. 社保卡(医保卡)的制作

学生入学参保成功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社保卡制作:

  • 携带 本人身份证 线下直接前往天津市的中行、建行、工行、邮政储蓄等各大银行网点自行办理;
  • 通过学保办联系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统一办理社保卡。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 线上自行开通 医保电子凭证,支持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津医保 APP、支付宝微信 等激活方式;

查看往年学生统一制作天津社保卡的相关信息,请浏览:

11. 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安排

11.1. 卫津路校区

11.1.1.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

表格:卫津路校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服务信息(更新时间:2024/04/24)

信息
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 08:30 ~ 11:3013:00 ~ 16:00
每周五 08:30 ~ 11:30
服务地点 卫津路校区 综合服务大厅 1415 号工位

注:
① 上述服务时间 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②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卫津路校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由校医院迁至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

11.2.2.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办公室

表格:卫津路校区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服务信息(更新时间:2024/04/24)

信息
服务地点 卫津路校区 综合服务大厅 进门右边第 1 个工位

注:
①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卫津路校区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由校医院迁至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

表格:卫津路校区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服务时间(更新时间:2024/04/24)

承保公司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阳光寿险
(2018 ~ 2019 年参保)
每周二 09:00 ~ 11:30,13:30 ~ 16:00 13012297251
太平财险
(2020 年参保)
在微信小程序 太平财险 线上申报 95589
(24 小时服务)
人民健康保险
(2022 年 5 月参保)
(及 2022 年 9 月 1 日前的意外保险)
每周五 09:00 ~ 11:30
也可在 健康优+ APP 线上申报
16602672837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2022 年 11 月参保)
可在微信小程序 国寿云端赔 线上申报 13820252804
新华保险
(2023 年参保)
每周四 09:00 ~ 11:30,13:30 ~ 16:00
也可在微信小程序 国寿云端赔 线上申报
18622708531
18222622026

注:上述服务时间 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1.2. 北洋园校区

11.2.1. 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

表格:北洋园校区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服务信息

业务范围 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
意外伤害报销业务 每周三 08:30 ~ 11:30,13:00 ~ 16:30 北洋门诊部一楼 120
其他报销业务 每周一、周四、周五 08:30 ~ 11:30,13:00 ~ 16:00 北洋门诊部二楼医保办(202 室)

注:上述服务时间 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1.2.2.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办公室

办公地点:北洋门诊部一楼 120

表格:北洋园校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办公室办公时间

承保公司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阳光寿险
(2018、2019 年参保)
每周四 09:00 ~ 11:30,13:30 ~ 16:00 13012297251
太平财险
(2020 年参保)
在微信小程序 太平财险 线上申报 95589
(24 小时服务)
人民健康保险
(2022 年 5 月参保)
(及 2022 年 9 月 1 日前的意外保险)
每周三 09:00 ~ 11:30,13:30 ~ 16:00
也可在 健康优+ APP 线上申报
16602672837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2022 年 11 月参保)
可在微信小程序 国寿云端赔 线上申报 13820252804
新华保险
(2023 年参保)
每周一 09:00 ~ 11:30,13:30 ~ 16:00
也可在微信小程序 国寿云端赔 线上申报
18622708531
18222622026

注:上述服务时间 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2. 联系方式

医疗保险情况说明书由 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 负责解释。学生社保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并随政策变化调整其相关待遇。

  • 天津大学学生健康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话
    • 卫津路校区:022 - 27406762,022 - 27405176
    • 北洋园校区:022 - 85356136
  • 联系人:肖婷、吴亚彤、张琴琴
  • 微信公众号:“天津大学医疗保险”(微信号: tjdxylbx)
  • 邮箱: tjuxyy@sina.com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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