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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理学院推免遴选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5-12-12 09:57  浏览量:186

1. 概述

理学院 2022 级本科生(2026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理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前三学年考核结束后仍留在 2022 级应用物理学(强基计划)和应用化学(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 本研衔接转段(以下简称:转段)资格。获得转段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校 直博生选拔硕士生选拔 两类复试考核。请参考链接:

2. 名额统计

表格:理学院 2026 年综合推免遴选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① 基础推免人数② 专项推免人数③ 综合推免人数④ 综合推免率
应用物理学 37 11 0 11 29.73%
应用化学 38 6 3 9 23.68%
应用化学
(拔尖班)
9 9 0 9 100.00%
总计 84 26 3 29 34.52%

注:
① 各专业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基础推免人数 指直接分配至各专业的固定推免名额;
专项推免人数 指各专业学生通过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集成电路专项 获得推免资格的人数;
综合推免人数 = 基础推免人数 + 专项推免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表格:理学院 2026 年基础推免遴选统计

专业 专业人数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基础推免人数③ 基础推免率
应用物理学 37 17 11
1 人获得加分
29.73%
应用化学 38 9 6
1 人获得加分
15.79%
应用化学
(拔尖班)
9 9 9
2 人获得加分
100%
总计 84 26 26
4 人获得加分
30.95%

注:
① 各专业人数含强基计划流转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在推免人数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表格:理学院 2026 年推免专项计划统计(本院学生)

录取学生所在专业 工程硕博士专项 集成电路专项 专项推免人数②
应用物理学 0 0 0
应用化学 2 1 3
应用化学
(拔尖班)
0 0 0
总计 2 1 3

注:
①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仅统计本科就读于天津大学理学院的 工程硕博士专项集成电路专项 录取人数,基础推免 录取人数见上表,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专项推免人数 = 工程硕博士专项录取人数 + 集成电路专项录取人数

表格:理学院 2026 年推免优秀加分统计

专业名称 可申请加分人数① 实际获得加分人数②
(已推免)
优秀加分
最高分③
优秀加分
最低分
优秀加分
平均分
应用物理学 17 1 3.00 3.00 3.000
应用化学 9 1 1.00 1.00 1.000
应用化学
(拔尖班)
9 2 1.00 0.20 0.600
总计 35 4 3.00 0.20 1.300

注:
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在推免人数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实际获得加分人数仅统计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
③ 优秀加分上限为 3.000 分;

表格:理学院 2022 级强基计划转段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转段名额① 转段比例
应用物理学
(强基计划)
28 25 89.29%
应用化学
(强基计划)
30 26 86.67%
总计 58 51 87.93%

注:
① 转段人数包含硕士、直博两种类型,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3. 工作流程

2026 年理学院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公示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订《天津大学理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前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具有推免资格但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前向学院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 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答辩小组每位成员都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4. 公示阶段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推免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天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注: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4. 申请条件

(1) 理学院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2026 年 6 月毕业);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4) 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 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会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推免生遴选考核。

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本科生人数占比和优异生人数,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名额。

5. 考核方式

2026 年理学院将本科阶段的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只参考学生个人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计算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直到完成计划为止(若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学院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本科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优秀加分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确定。

6. 优秀加分规则

优秀加分是指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生创新实践成绩学科竞赛加分科研论文加分 等。

学院在本科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把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各类竞赛获奖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指标体系。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各类优秀加分上限为 3 分。

学院各专业根据学生加权成绩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对于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60% 且符合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应根据以下 5 方面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学生创新实践成绩:封顶加 0.5 分;
  • 学科竞赛加分:封顶加 3 分;
  • 科研论文加分:封顶加 2 分;
  • 其他加分:封顶加 3 分;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6.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大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大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大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3 ] / x 1%

对于由其他学院转入理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只计算在理学院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次数以实际学年为准。

6.2. 学生创新实践成绩

学生参加 “天津大学理学院科研能力提升计划” 并完成结项,学生创新实践成绩将按照 0.5 分直接计入。

6.3. 学科竞赛加分

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 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 以上的,可给予加分奖励。竞赛获奖只按一项加分

表格:理学院 2026 年学科竞赛通用加分规则

竞赛名称 加分规则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的团队负责人
· 一等奖:3
· 二等奖:2
· 三等奖:1


其他国际级、国家级竞赛,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的加分规则如下:

表格:应用物理学专业 2026 年学科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名称 加分规则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 · 一等奖(含特等奖):1.5
· 二等奖:0.5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一等奖:1.5
· 二等奖:0.5
其他列入高等教育学会《2024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的学科竞赛 · 最高奖:1
· 次高奖:0.5

注:竞赛目录有变更的比赛,以参赛当年的竞赛目录为准;

表格:应用化学专业 2026 年学科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名称 加分规则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 特等奖 1.5
· 一等奖 1
· 二等奖 0.5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原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一等奖:1
· 二等奖:0.5
· 三等奖:0.2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1
· 二等奖:0.5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一等奖:1
· 二等奖:0.5
其他列入高等教育学会《2024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的学科竞赛 · 最高奖:1
· 次高奖:0.5

注:竞赛目录有变更的比赛,以参赛当年的竞赛目录为准;

6.4. 科研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 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天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科研论文只按一篇加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的加分规则如下:

表格:应用物理学专业 2026 年科研论文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加分规则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 SCI 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
(按中科院分区计分)
一区/二区加 2
三区/四区加 1.5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
其他论文 不加分


表格:应用化学专业 2026 年科研论文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加分规则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 SCI 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
(按中科院分区计分)
一区/二区加 2
三区/四区加 1.5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0.5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

6.5. 其他加分

学生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的,加 3 分;本科期间参军入伍的,加 0.5 分。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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