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1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了《天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经 2017 年第 1。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通过这一教学环节,学生可以得到工程实践能力、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训练。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