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26〕14 号) 各学院(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明确教师职责要求,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育人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天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津大校教〔2005〕30 号)进行修订,现予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