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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1-10-25 22:43  浏览量:4,476

天大校发〔2021〕13 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推动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

创新体育课教学模式和考核模式,贯通第一课堂教学与课外科学锻炼指导,努力满足广大学生对优质丰富体育资源的期盼。

(二)坚持培养习惯与提高技能相促进

满足学生在运动技能培养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发挥好朋辈带动作用,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的内生动力,为学生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奠定基础。

(三)坚持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

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活动和运动竞赛品牌,营造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

立足时代需求,对标学校“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需要,补齐短板,特色发展,加快推进体教融合,发挥体育的多元育人功能。

三、主要目标

2025 年,体育教育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贯通第一课堂体育教学与课外锻炼科学指导,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通过发展特色体育活动、持续举办校园联赛和综合运动会,促进本科毕业生体测成绩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校园体育文化蓬勃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

2035 年,基本建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体育教育体系。校园体育文化繁荣发展,体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工作任务

(一)改革学生体育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改革体育评价。推进《大学体育》必修课教学改革,完善《体育锻炼》必修课考核模式。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优化体育评价权重,将学生的体育表现纳入评奖评优、保研的评价参考指标。激发学生对于体育锻炼的兴趣,形成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磨炼意志品质,强化团队意识。(牵头单位:体育部、学工部,协同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2.严格毕业要求。明确本科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特殊情况经体育部和教务处核准可准予毕业。(牵头单位:教务处、体育部,协同单位:校医院)

3.改进体育锻炼考核模式。修订《天津大学课外体育锻炼必修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天大校学〔2019〕11 号),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学工部)

4.探索建立运动技能达标认证制度。制定运动技能考核标准,本科学生每个学期均可申请运动技能达标测试,通过后可获颁相应运动技能的荣誉证书,使学生毕业前至少掌握一项运动技能。(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学工部)

5.加强分类指导、因材施教。本科学生凡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或在学校运动会比赛中取得前八名及以上的(含团体比赛),或入选学校体育代表队的,可申请免修《大学体育》《体育锻炼》必修课。(牵头单位:教务处,协同单位:体育部)

6.鼓励开展体育教育试点改革。对于《体育锻炼》必修课中的日常体育锻炼考核,鼓励各学院(部)加强诚信教育,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化运动习惯和运动偏好,综合考察学生日常锻炼和参与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案,报体育部备案。

对于希望开展体育教育综合试点改革的学院(部),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学工部和体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后,体育部将根据学院(部)的需求提供模块化的课程设计指导,并落实专门的体育指导教师。体育部、教务处将依据学生的年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学生运动技能掌握情况和学生群体活动开展情况,对试点学院(部)的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

(二)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发挥好主渠道体育育人作用

7.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落实《大学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对于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 144 学时、不少于 15 门的体育必修课,逐步将更多的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教学课程。加强体育类通识课建设,积极探索研究生体育课程开设方式。结合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水平差异,设置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8.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推进体育课程的选课模式、教学模式、考核模式改革。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要求,修订体育课程教材。补齐基础教育阶段短板,将体育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崇高精神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9.加强体育课课程思政建设。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体育课教学改革,深入挖掘体育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正确的价值追求、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有效地传递给学生,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的独特功能。(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

(三)加强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引导,培养终身锻炼习惯

10.优化《体育锻炼》必修课的设置。设立《体育锻炼》必修课,旨在加强本科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科学指导,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自大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始到学制最后一个学年的第一学期为止,每个学期均需修读。该课程学分为零,考核等次分为“合格”(P)“不合格”(NP)。(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

11.完善《体育锻炼》必修课的考核办法。该课程的考核结果由体质监测、日常体育锻炼和锻炼成效等三项内容综合评价组成。

体质监测考核以每个学年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准。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参加补测。日常体育锻炼的考核由各学院(部)负责。锻炼成效的考核,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三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 考核专项体育课上教授运动技能的课后练习和掌握情况,需在专项测试中取得相应成绩。
  • 通过学校组织的运动技能达标测试,并获得荣誉证书。
  • 考核课外长跑的锻炼成效,需在长跑项目测试(男生 1000m,女生 800m)中达到相应成绩。

以上考核的具体标准由体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另行确定。

体质监测为基本考核指标,日常体育锻炼和锻炼成效为补充考核指标。对于每个学年,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超过或等于 60 分,且通过日常体育锻炼考核或锻炼成效考核(二者通过其一),则必修课成绩认定为“合格”(P);否则,其必修课成绩为“不合格”(NP)

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则需日常体育锻炼考核和锻炼成效考核同时通过,方可将必修课成绩认定为“合格”(P);否则,其必修课成绩为“不合格”(NP)。(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学工部、教务处)

12.完善《体育锻炼》必修课的管理模式。该课程由体育部负责开设、管理和考核。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凭校医院出具的证明提出免修申请,经体育部核准可以免修,成绩认定为“合格”(P)

若学生某一学期《体育锻炼》必修课考核等次为“不合格”(NP),则必须参加下一学期重修班,重修通过后记为“合格”(P)

对于每年度《体育锻炼》必修课不合格特别是体测成绩达不到 50 分的学生,体育部将专门开设体质提高训练营,并根据 “一人一策” 制定运动处方,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增强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促使其达到毕业要求。(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学工部、校医院)

13.鼓励研究生加强课外体育锻炼。探索适宜研究生群体的体育锻炼方式和活动载体,发挥好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课题组体育文化建设上的重要作用,努力让研究生做到学习科研与体育锻炼两不误、两促进。(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学工部、研究生院)

(四)完善体育活动与竞赛体系,繁荣校园体育文化

14.加强学生体育运动队、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发挥体育特长生和学生体育骨干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组建不同类别的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为热爱体育锻炼的学生搭建交流、互动和竞技的平台。选派体育教师和聘请有体育特长、政治素质过硬的教职工,加强科学健身和竞赛组织方面的指导,争取使每一名想提高运动技能的学生都能得到专业指导。(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校团委、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工部)

15.构建具有天津大学特色的校园体育活动和竞赛体系。根据学生需要,探索设立“三大球”等普及运动项目的联赛,鼓励以班、团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竞赛交流,弘扬体育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组织开展“世界冠军进校园”“校园球类联赛”等体育活动,提升“研究生体育文化月”“师生杯”等研究生体育活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强武术、龙舟、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打造一批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群体活动品牌。(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学工部、校团委、研究生院)

16.营造校园体育文化。通过“互联网+”创新体育活动、竞赛的推广和宣传模式,利用学校官微、“天大体育”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朋辈示范,加强校园体育氛围营造,激发广大学生对于体育的兴趣,努力使学生实现从“要我锻炼”到“我要锻炼”的转变。依托体育场馆资源,拓展与知名体育品牌的合作,打造体育文化创意产品,营造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牵头单位:体育部、宣传部,协同单位:学工部、校团委、场馆中心)

17.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推进体教融合,主动与国家体育专业部门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引进优秀教练员和退役运动员进校执教,优化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布局,在保持“游泳”优势项目基础上,提高其他项目竞赛成绩,争取在 1 ~ 2 个项目上取得全国冠军或世界冠军的突破。(牵头单位:体育部,协同单位:教务处、人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育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体育部统筹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职能,建立体育部与各学院(部)教务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交流机制,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协同推进体育教育工作。各学院(部)要认真履行相应体育教育职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

(二)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建立符合体育学科特点的岗位聘任、绩效考核和职称(职务)评聘办法。重视对体育教师的表彰,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研究并逐步完善学校教练员岗位评价,探索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

(三)加强体育工作经费和场馆资源保障。学校将保证体育教育所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投入,并加强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管理。体育场馆资源要首先保障体育教育教学、学生日常体育锻炼和运动队训练的需要。建立场馆维修和体育器材补充机制。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在天津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登记注册有学籍的境内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关于毕业要求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2021 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关于《大学体育》《体育锻炼》必修课的有关规定,2019 级、2020 级本科生可参照执行。原《天津大学课外体育锻炼必修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天大校学〔2019〕11 号)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即行废止。

天津大学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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