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期 “学生科学奖” 暨第二十四期“学生科技英才” 评选
1. 概述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内外学术科技活动,投身科技实践,从而培养和锻炼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科技先锋,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天津大学每年都将举办 “学生科学奖” 评选活动,被称为 “学生届的诺贝尔奖”。
2023 ~ 2024 学年第一学期,天津大学第二十二期 “学生科学奖” 暨天津大学第二十四期 “学生科技英才” 的评选工作正式开展。本期工程决定评选出 10 名在校生作为天津大学第二十二期 “学生科学奖” 获得者,并评出 105 名本科生作为天津大学第二十四期 “学生科技英才” 获得者。
2. 评选对象和条件
2.1. 学生科技英才
评选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在校 本科生,且符合 “学生科技英才” 的以下评选条件:
(1) 道德品质良好,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学术精神、遵守学术道德,恪守诚信;
(2) 曾参与科技实践活动,活动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或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形成较高水平的总结报告;
(3) 在 2022 ~ 2023 年度成绩排名专业前 50%(在学生科技方面有突出成就者,可附证明材料,根据材料酌情放宽要求)。
2.2. 学生科学奖
评选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在校的 全日制研究生 和 本科生,除符合上述 “学生科技英才” 的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 “学生科学奖” 的以下评选条件之一:
(1) 曾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 中国青年创业大赛或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奖者;
(2) 参与学生科技立项并通过答辩,且其项目经 2 位以上高级职称专家证明有较高学术水平者;
(3) 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能够填补国际、国内空白或已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者;
(4) 在各类科技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3. 评选过程
3.1. 学生科技英才
本次 “学生科技英才” 的评选采取 学院推荐 的方式开展:
(1) 符合评选条件且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申报学生需填写《天津大学 “学生科技英才” 申报表》;
(2) 各学院(部)参照评选条件及学院名额分配组织开展申报及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并在学院内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备案。
3.2. 学生科学奖
本次 “学生科学奖” 的评选采取 学院推荐 的方式开展:
(1) 符合评选条件且通过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学生需填写《天津大学 “学生科学奖” 申报表》并附 1500 字个人简介及相关获奖、参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各学院(部)参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及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校团委,每学院(部)限推荐本科生 1 人和研究生(硕/博) 1 人;
(3) 校团委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 20 名进入终评答辩;
(4) 校团委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终审委员会,从 20 名候选人中审定 “学生科学奖” 获奖者 10 名,“学生科学奖” 提名奖获奖者 10 名。
4. 表彰及奖励
4.1. 初审
2023 年 10 月 9 日,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学生科协)公布了第二十二期学生科学奖初审结果。各学院(部)评委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初审选出 21 位候选人进入终评,其中包括 6 位本科生,2 位硕士研究生,13 位博士研究生。初审结果请浏览以下链接:
4.2. 终评
2023 年 11 月 3 日,第二十二期 “学生科学奖” 终审评选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落下帷幕,经过候选人答辩、评委会审等环节,评选出了 10 位学生科学奖最终获奖者,其中包括 3 名本科生和 7 名研究生,终评结果请浏览以下链接:
学校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将个人资料记载入 “天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精英” 荣誉档案,同时将在各类宣传平台展览学生科学奖获得者的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