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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0-9-18 12:53  浏览量:3,610
标签: 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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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 2020 - 2021 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 2020 年度天津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面向对象为 2020 级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预科生以及 2020 年开始在天津大学学习的天南大合办专业学生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具体认定条件、认定等级、认定流程请参见《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认定所需表格请以本次通知下发为准。具体认定条件、认定等级、认定流程请参见《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申请所需的《调查表》、《申请表》等材料和有关填表说明均已发放至学院。

如果你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符合《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中认定的基本条件,即可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束后,学校将对被认定学生进行精准资助,如励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经济资助,以及阳光兴趣类社团公开课、UP 训练营、丝路计划等资助育人活动。

本科生、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为:

  1. 提前告知
  2. 本人申请
  3. 辅导员预审
  4. 技术审核
  5. 辅导员认定
  6. 班级审核
  7. 学院认定
  8. 学校审核
  9. 建档备案

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为:

  1. 提前告知
  2. 本人申请
  3. 辅导员认定
  4. 学院认定
  5. 学校审核
  6. 建档备案

各学院需在 9 月 21 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截止时间可详询学院辅导员。有意申请的同学需 在学院规定截止日期前 将填写好的《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佐证材料提交和预审汇总表直接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填写过程中请务必按照《天津大学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个人申请环节操作指南》,根据家庭经济情况,仔细如实填写,避免因填报数据不准确而影响认定结果。如有问题可咨询学院辅导员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2 - 27403407

认定过程中学院和学校将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为保证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专门监督反馈渠道,如发现认定材料弄虚作假、认定程序不规范、认定结果有异议等,均可通过 “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平台中 “查询反馈”——“认定监督反馈” 渠道,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反应。

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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