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理学院推免遴选
1. 概述
理学院 2019 级本科生(2023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理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 工作流程
2023 年理学院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2.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天津大学理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2.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具有推免资格,但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 签字确认。
2.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答辩小组每位成员都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2.4. 公示阶段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推免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天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注: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 申请条件
(1) 2022 ~ 2023 学年理学院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2023 年 6 月毕业);
(2) 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 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会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推免生遴选考核。
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本科生人数占比和优异生人数,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名额。
4. 考核方式
2023 年理学院将本科阶段的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只参考学生个人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计算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直到完成计划为止(若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学院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本科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优秀加分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确定。
5. 优秀加分规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生创新实践成绩、学科竞赛加分、科研论文加分等。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各类优秀加分上限为 3 分。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根据学习成绩的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对于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且符合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应根据以下 5 方面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学生创新实践成绩:2019 级学生以 0 分计;
- 学科竞赛加分:封顶加 3 分;
- 科研论文加分:封顶加 2 分;
- 其他加分:封顶加 3 分;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5.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大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大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大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3 ] / x 1%
对于由其他学院转入理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只计算在理学院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次数以实际学年为准。
5.2. 学生创新实践成绩
学生参加 “天津大学理学院科研能力提升计划” 并完成结,学生创新实践成绩将按照 0.5 分直接计入。
说明:学生创新实践成绩自 2020 级本科生(2024 年推免)开始执行,2019 级(2023 年推免)学生该项成绩以 0 分计。
5.3. 学科竞赛加分
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 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 以上的,可给予加分奖励。竞赛获奖只按一项加分,不进行累计加分。
表格:理学院 2023 年学科竞赛通用加分规则
竞赛名称 | 加分规则 |
---|---|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互联网+”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的团队负责人 |
· 一等奖:3 分 · 二等奖:2 分 · 三等奖:1 分 |
其他国际级、国家级竞赛,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的加分规则如下:
表格:应用物理学专业 2023 年学科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名称 | 加分规则 |
---|---|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 | · 一等奖(含特等奖):1.5 分 · 二等奖:0.6 分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 一等奖:1.5 分 · 二等奖:0.5 分 |
“卓越杯” 大学生物理/化学实验竞赛 | · 一等奖:0.5 分 · 二等奖:0.2 分 |
全国大学生化学竞赛 | · 一等奖及以上:1.5 分 · 二等奖:0.5 分 |
其他列入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 | · 最高奖:2 分 · 次高奖:1 分 |
表格:应用化学专业 2023 年学科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名称 | 加分规则 |
---|---|
全国大学生化学竞赛 | · 一等奖及以上:2 分 · 二等奖:1.5 分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 · 特等奖 1.5 分 · 一等奖 1 分 · 二等奖 0.5 分 |
“卓越杯”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 · 一等奖:0.5 分 · 二等奖:0.2 分 · 三等奖:0.1 分 |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 · 一等奖及以上:1 分 · 二等奖:0.5 分 |
其他列入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 | · 最高奖:2 分 · 次高奖:1 分 |
表格:高校竞赛排行榜
序号 | 竞赛名称 |
---|---|
1 | 中国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 |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4 |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竞赛 |
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2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 |
14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16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7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18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19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 · 华灿奖 |
20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21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22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
23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24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25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26 | 世界技能大赛 |
27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28 | “西门子杯” 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29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30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31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
32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33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34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35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36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37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大赛 |
38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39 | 未来设计师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40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41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超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
42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43 | “中国软件杯” 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44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45 | RoboCom 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
46 | “大唐杯” 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 5G 技术大赛 |
47 | 华为 ICT 大赛 |
48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49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
50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51 | 全国高校 BIM 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52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
53 | “学创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54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55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56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备注:竞赛排名不分先后;
5.4. 科研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 独立作者 或 第一作者(天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科研论文只按一篇加分,不进行累计加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的加分规则如下:
表格:应用物理学专业 2023 年科研论文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 加分规则 |
---|---|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 SCI 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 (按中科院分区计分) |
一区/二区加 2 分 三区/四区加 1.5 分 |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1 分 |
其他论文 | 不加分 |
表格:应用化学专业 2023 年科研论文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 加分规则 |
---|---|
科研论文 (按 SCI 分区计分) |
二区及以上论文 2 分 三区论文 1.5 分 四区论文 1 分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0.5 分 |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1 分 |
提交专利申请 | 0.5 分 |
5.5. 其他加分
学生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的,加 3 分;本科期间参军入伍的,加 0.5 分。
6. 其他说明
6.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 名额统计
表格:理学院 2023 年推免人数统计
专业 | 专业人数 | 可申请加分人数① | 推免录取人数 | 推免率 |
---|---|---|---|---|
应用物理学 | 66 | 27 | 18 | 27.27% |
应用化学 | 67 | 28 | 19 + 1 ② | 29.85% |
总计 | 133 | 55 | 37 + 1 | 28.57% |
注:
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 150% 推免人数取整计算;
② 应用化学 专业有 1 个国防科工专项计划推免名额;
③ 应用物理学另有 1 人获得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推免资格,未纳入上表统计;
注意:获得推免资格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理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 《理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公示》
- 《天津大学 2023 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