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机械学院推免遴选
1. 概述
机械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机械学院) 2021 级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机械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前三学年考核结束后,未被流转仍具有机械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机械学院)2021 级 工程力学强基班 学籍的学生,可以直接获得 转段(全称:本研衔接转段)资格,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获得转段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校 直博生选拔 和 硕士生选拔 两类复试考核。请参考链接:
2. 名额统计
表格:机械学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① |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 推免资格人数③ | 推免率 | 综合成绩最低分④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65 | 90 | 60 32 人获得加分 |
36.36% | 85.795 |
工业设计 | 27 | 15 | 11 0 人获得加分 |
40.47% | 暂缺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81 | 45 | 29 11 人获得加分 |
35.80% | 82.143 |
工程力学 (普通班+拔尖班) |
46 | 15 | 10 2 人获得加分 |
21.74% | 84.147 |
智能制造工程 | 52 | 36 | 24 18 人获得加分 |
46.15% | 86.842 |
总计 | 371 | 201 | 134 63 人获得加分 |
36.12% | -- |
注:
① 工程力学专业人数含强基计划班级动态流转人数;各专业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推免生名额的 120% ~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计算,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④综合成绩 = 学生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
⑤ 机械学院另有 1 人获得 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推免资格,未纳入上表统计;
表格:机械学院 2021 级工程力学(强基计划)专业转段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① | 转段人数② | 转段比例 |
---|---|---|---|
工程力学 (强基计划) |
20 | 20 | 100% |
注:
① 专业人数包含工程力学专业强基班动态流转人数;
② 转段人数包含硕士、直博两种类型,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免工作小组,制订《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报学院党委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在 2024 年 9 月 13 日 18:00 前由本人向学院提交 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在 2024 年 9 月 14 日 11:40 前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 09:00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体育文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程序,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4. 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天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4. 申请条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 年 6 月毕业,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 适当放宽标准,但会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5. 考核方式
从 2021 年起,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坚持科学遴选,取消推免生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只参考学生个人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优秀加分成绩后,学院将计算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认最终推免生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学习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
- 学习成绩:按学生本科前 3 年的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 优秀加分: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确定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政策要求,优秀加分总和上限为 3 分,各项累积加分超过 3 分的按 3 分计算。
学院将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和学生的成绩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 120% 至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且符合机械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秀加分:
- 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入伍服兵役:封顶 3 分
-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封顶 0.5 分
- 科研成果:封顶 0.5 分
- 学科竞赛获奖:封顶 3 分
- 到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3 分
- 体育竞赛获奖:封顶 3 分
- 文艺比赛获奖:封顶 3 分
注意: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进行审核鉴定(竞赛、论文的成果都需要经过答辩过程),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6.1.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给予 3 分加分。
6.2.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学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作组讨论决定给予 0 ~ 0.5 分加分。
6.3. 科研成果
学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0 ~ 0.5 分加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4. 学科竞赛获奖
根据《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实施办法(试行)》,机械学院学科竞赛项目分类规则如下:
- A 类和 B 类:由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会(协会)、国际知名行业(企业)等主办的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生竞赛项目;
- C 类:由地方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学会(协会)、等举办的竞赛项目;特殊团体类竞赛;
表格: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A 类、B 类项目列表
编号 | 支持类别 | 赛事名称 | 级别 |
---|---|---|---|
1 | A 类项目 |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 | 国家级 |
2 | A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国家级 |
3 | A 类项目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国家级 |
4 | B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Robocon、RoboMaster | 国家级 |
5 | B 类项目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国家级 |
6 | B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国家级 |
7 | B 类项目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国家级 |
8 | B 类项目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国家级 |
9 | B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10 | B 类项目 |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 国家级 |
11 | B 类项目 | Honda 中国节能竞技大赛 | 国家级 |
12 | B 类项目 | 中国大学生飞行器设计创新大赛 | 国家级 |
13 | B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14 | B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 | 国家级 |
15 | B 类项目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 | 国家级 |
16 | B 类项目 | 未来设计师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17 | B 类项目 |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https://cpipc.acge.org.cn/) |
国家级 |
注:其他新增 A 类、B 类、C 类竞赛项目,须填写《新增学生课外科技竞赛项目申报表》,提交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学生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权威竞赛中获以下较好成绩时:
- 获得竞赛 A 类项目 前三 级别奖项
- 获得竞赛 B 类项目 前两 级别奖项
- 获得竞赛 C 类特殊 团体 项目奖项生(前三学年加权成绩位于专业前 60%)
通过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后,可按照以下加分标准获得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则分别加分。
表格:机械学院本科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获奖推免加分标准
获奖等级 | 完成情况 | A 类竞赛加分 | B 类竞赛加分 |
---|---|---|---|
国家(国际)级一等(金奖) | 独立完成 | 3 | 2 |
国家(国际)级一等(金奖) | 组内第一 | 3 | 2 |
国家(国际)级一等(金奖) | 组内第二 | 2.5 | 1.5 |
国家(国际)级一等(金奖) | 组内第三 | 2 | 1 |
国家(国际)级一等(金奖) | 组内第四 | 1.5 | 0.5 |
国家(国际)级一等(金奖) | 组内第五及以后 | 2 | 1 |
国家(国际)级二等(银奖) | 独立完成 | 2 | 1 |
国家(国际)级二等(银奖) | 组内第一 | 2 | 1 |
国家(国际)级二等(银奖) | 组内第二 | 1.5 | 0.5 |
国家(国际)级二等(银奖) | 组内第三 | 2 | 0.5 |
国家(国际)级二等(银奖) | 组内第四及以后 | 0.5 | / |
国家(国际)级三等(铜奖) | 独立完成 | 1.5 | / |
国家(国际)级三等(铜奖) | 组内第一 | 1.5 | / |
国家(国际)级三等(铜奖) | 组内第二 | 1 | / |
国家(国际)级三等(铜奖) | 组内第三 | 0.5 | / |
注:
① 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则分别加分;
② 获奖等级一、二、三等指除 “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设有特等奖之外的竞赛中,所设立的 最高、次高、第三级别 奖项;
③ “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含特等奖的竞赛中特等奖及一等奖共同参照本表国家(国际)级一等执行,其他奖项参照本表相应级别执行。(若竞赛设立单项奖,不包含在内);
④ 当竞赛没有以名次划分时,以名次前 10% 为一等奖;名次前 10% ~ 30% 为二等奖;名次前 30% ~ 50% 为三等奖;
⑤ 对于团队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 Honda 中国节能竞技大赛),其完成人排名顺序以竞赛指导老师意见为准。
6.5. 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 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0 ~ 3 分加分。
6.6. 体育竞赛获奖
学生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参加 省级以上 体育比赛获得 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0 ~ 3 分加分。
6.7. 文艺比赛获奖
学生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参加 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 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0 ~ 3 分加分。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2.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2 - 27409924
- 咨询邮箱:045026@tju.edu.cn
- 投诉电话:022 - 27402778
- 投诉邮箱:156170@tju.edu.cn
- 公告网址:http://me.tju.edu.cn (教育教学-本科生教育-新闻公告)
7.3. 原则要求
- 除实施细则中所做的特别规定外,相关推免原则和条件经公布后不能删减或附加;
- 实施细则由机械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5 年推免实施细则》
- 《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实施办法(试行)》
- 《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生名单公示》
- 《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1 级工程力学强基班转段方案》
- 《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1 级工程力学强基班拟转段名单公示》
- 《天津大学 2025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