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地科院推免遴选
1. 概述
地球系统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地科院)2021 级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遴选条件,可报名参加地科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地科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① |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 推免录取人数③ | 推免率 | 综合成绩最低分④ |
---|---|---|---|---|---|
地理科学 | 53 | 41 | 27 23 人获得加分 |
50.94% | 84.95 |
注:
① 专业人数来自 《天津大学 2025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 150% 推免人数(向上取整)确定遴选范围,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④综合成绩 = 学生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天津大学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接受学生对推免生遴选结果的申诉。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推免生工作。
3.2. 申报阶段
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于 2024 年 9 月 9 日 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申请人必须确保所填材料真实有效,遴选过程中采用监督举报制度,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推免资格。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于指定时间前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现场 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教师代表,所有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优秀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3.4. 公示阶段
学院遴选结果将在院内和学院网站进行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处理申诉和举报,公示结束后向学校报送推免生遴选结果及材料。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 遴选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024 年 6 月毕业);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
(5) 原则上学生必须修完所对应的培养方案中所有已开设的 必修课程学分,且 专业核心课无挂科记录;
5. 考核方式
依据综合考评成绩的高低,学院从进入遴选范围的学生中遴选出推免生。若出现综合考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相同的情况下,学院优先参考 学习成绩 进一步排序。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评成绩 = 学习成绩 + 优秀加分
其中:
- 学习成绩:按学生前三学年全部课程加权成绩(百分制)计算;
- 优秀加分:由学生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最高不得超过 1.5 分。
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根据名额的 150% 确定推免生遴选范围。进入遴选范围的学生要符合上述 “遴选条件”。如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不符合遴选条件,可按照学业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60% 且符合地科院推免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地科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入伍服兵役:封顶 0.5 分
- 参加志愿服务:封顶 0.2 分
- 到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0.3 分
- 科研成果:封顶 0.8 分
- 竞赛获奖:封顶 0.5 分
- 其他:封顶 0.4 分
注意:
- 加分项发生时间应为学生的本科阶段,截止到申请日前;
-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科研成果中,项目 和 论文 可分别申请一项加分,且可以累计加分);
-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 两个专业模块的学生在一起排序,不分别单列指标;
6.1.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可申请加分,推免工作小组赋分,最高加 0.5 分。
6.2. 参加志愿服务
学生申报一项最具代表性的志愿服务经历,可申请加分,最高加 0.2 分,具体规则如下:
表格:地科院 2025 年推免志愿服务加分规则
志愿汇志愿服务总时长 | 加分规则 |
---|---|
30 ~ 59 小时 | 0.10 分 |
60 ~ 99 小时 | 0.15 分 |
100 小时及以上 | 0.20 分 |
6.3. 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个月以上 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推免工作小组赋分,最高加 0.3 分。
6.4. 科研成果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科研项目(项目需要通过中期答辩),或作为 独立作者 或 第一作者 完成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可申请加分,最高加 0.5 分。
表格:地科院 2025 年推免科研成果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 加分规则 |
---|---|
项目 | · 国家级:0.3 分 · 省部级:0.2 分 · 校级:0.1 分 |
论文 | · SCI 二区期刊论文及以上(中科院最新分区结果):0.5 分 · SCI 三、四区期刊论文(中科院最新分区结果):0.3 分 · EI 检索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北大核心或 CSCD 检索均可):0.3 分 |
注:
① 项目或论文最多各申报 1 项;
② 论文只考虑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
③ 项目需要通过中期答辩,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赋分,原则上组员平均赋分,组长赋分不超过平均分的 1.5 倍;
④ 所有参与人员总分不超过相应限定分数;
6.5. 竞赛获奖
学生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可申请加分,最高加 0.5 分。
表格:地科院 2025 年推免学科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奖项 | 加分规则 |
---|---|
国家级奖项 | 0.5 分 |
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0.3 分 |
省部级三等奖、校级特等奖、一等奖 | 0.2 分 |
校级二等奖、三等奖 | 0.1 分 |
注:
① 学生只能申报一项个人奖项或作为主力成员的团体奖项;
② 各行业学会/协会/委员会组织的非逐级选拔比赛按 校级奖项 计算;
③ 多名学生合作获奖的,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赋分,原则上组员平均赋分,组长赋分不超过平均分的 1.5 倍;
④ 所有参与人员总分不超过相应限定分数;
6.6. 其他奖项
学生在校级及以上的重要 文艺、体育比赛 等获得个人或集体前三名奖项,提供证明材料,可申请加分,最高加 0.4 分。
表格:地科院 2025 年推免文体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等级 | 加分规则 |
---|---|
省部级及以上 | · 第一名:0.40 分 · 第二名:0.30 分 · 第三名:0.20 分 |
校级 | · 第一名:0.20 分 · 第二名:0.15 分 · 第三名:0.10 分 |
注:
① 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② 集体项目原则上根据人数平均赋分,特殊情况由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比赛重要性和影响力认定赋分。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2. 补充说明
《天津大学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是对学校《实施办法》的补充。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领导小组拥有解释权和处理权。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天津大学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025 届(2021 级)推免攻读研究生名单公示》
- 《天津大学 2025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