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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自动化学院推免遴选

作者:姚熙原   最后编辑于: 2021-8-14 21:34  浏览量:3,415

1. 概述

自动化学院 2017 级本科生(2021 年 6 月毕业)可报名参加自动化学院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

2.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公示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2.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审核小组,制订《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2.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交 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3. 鉴定答辩阶段

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体育文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程序,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4. 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受理邮箱为:xljiang@tju.edu.cn 。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天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3. 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021 年 6 月毕业),包括:

  • 自动化学院应届毕业生
  • 求是学部修读自动化学院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 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 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会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3) 学校认定的优异生平时成绩(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 30%(含 30%)

(4) 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本科生人数占比和优异生人数,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名额。

4. 考核方式

2021 年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坚持科学遴选,取消推免生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只参考学生个人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确认最终推免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本科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优秀加分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确定。

5.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加分上限为 5 分。

学院将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和学生的成绩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 14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入伍服兵役
  • 参加社会实践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科研成果
  • 学科竞赛获奖
  • 文体竞赛获奖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进行审核鉴定(竞赛、论文的成果都需要经过答辩过程),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5.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学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作组讨论决定给予 0.5 ~ 3 分加分;

5.2.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给予 5 分加分。

5.3. 参加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奖励。按照获奖级别进行加分,加分不累计。

  • 国家级奖项团队:专指 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加 2 分;“优秀摄影”、“优秀调研报告”等单项奖不予加分,其他团队奖项需专门认定。
  • 省部级(天津市级)奖项团队:专指 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天津市高校“新时代·实践行”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加 1 分。“先进个人”等单项奖不予加分。

表格:自动化学院 2021 年推免社会实践加分参照表

级别 奖项名称 加分规则
国家级 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2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 2
国家级 其他予以认定的团队奖项 2
省部级 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
省部级 天津市高校“新时代·实践行”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1
省部级 其他予以认定的团队奖项 1

注:实践队长(1 名)加分比例为实践队员的 2 倍,即比例为 2/(n+1),其余全体实践队员加分比例均为 1/(n+1)

5.4. 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 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给予 2 分加分。

5.5. 科研成果

学生在校期间 以天津大学为完成单位 且作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请加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表格:自动化学院 2021 年推免科研成果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加分规则
以天津大学为完成单位且作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发表的论文
(按最高水平论文加分)
· SCI 检索期刊:2
· EI 检索期刊:0.5
· 核心期刊:0.1
以天津大学为完成单位且作为第一人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限 1 项)
1
其他论文 不加分

5.6. 学科竞赛获奖

学生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取最高成绩给予奖励加分。最高加分指获得最高等级奖项的队长得分,其余得分依照相应的获奖级别系数和成员权重系数计算。

表格: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A 类、B 类项目列表

序号 分类级别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A 类项目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
2 A 类项目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省级人民政府主办
3 A 类项目 “创青春”(原“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
4 A 类项目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5 B 类项目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6 B 类项目 “恩智浦”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高等学校自动化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7 B 类项目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8 B 类项目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
9 B 类项目 APEC MicroMouse Contest(电脑鼠走迷宫大赛)
10 B 类项目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系统仿真学会联合主办
11 B 类项目 全国大学生 FPGA 创新设计邀请赛 由教育部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联合组织
12 B 类项目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央电视台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3 B 类项目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国际计算机协会(ACM)
14 B 类项目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大赛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
15 B 类项目 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会
16 B 类项目 微软”创新杯”编程大赛 微软公司
17 B 类项目 “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说明:

  • A 类竞赛最高加分 4 分;B 类竞赛最高加分 3 分;B 类竞赛中,国家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限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予以加分;
  • 每个赛事依据不同获奖级别给予加分,其中从最高奖项到第四等级获奖级别的系数分别为:10.70.30.1
  • 作为团队比赛,仅 前 5 名学生 可加分。具体排名依照证书(或报名表)认定。队长加分权重系数为 1,其余 4 名队员的加分权重系数均为 0.5
  • 所有区域性选拔赛依照总决赛的 1/2 计算加分;
  • 比赛级别认定以证书盖章单位为准;

5.7. 文体竞赛获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 省部级及以上 体育比赛、重要文艺比赛取得显著成绩,获得 个人项目集体项目(作为主力队员)前三名 的,可获得加分。

表格:自动化学院 2021 年推免文体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类型 加分规则
国家级比赛(含国际级比赛) · 第一名:1
· 第二名:0.7
· 第三名:0.5
省部级比赛 · 第一名:0.5
· 第二名:0.3
· 第三名:0.2

注:学生参加集体比赛获奖的,合唱团、乐团等大型团队成员加分在上表规则基础上乘以系数 0.4,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组讨论决定;

6. 其他说明

6.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2.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2 - 87370507,022 - 27406956
  • 咨询邮箱:940465540@tju.edu.cn
  • 公告网址:http://seea.tju.edu.cn

7. 名额统计

表格:自动化学院 2021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自动化学院 + 求是学部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推免资格人数
自动化学院 + 求是学部
推免率 综合成绩最低分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58 + 19 63 36 + 9 25.42% 89.30
自动化 151 + 7 48 34 + 0 21.52% 88.16
通信工程 114 + 5 38 25 + 2 22.69% 88.24
电子信息工程 91 + 5 31 19 + 3 22.92% 88.23
物联网工程 29 + 0 9 6 + 0 20.69% 86.17
总计 543 + 36 189 120 + 14 23.14% --

注:
① 即求是学部 “电工电子(教学专业)” 中分流至此专业的人数;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 140% 推免人数向上取整计算;
综合成绩 = 学生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 《天津大学自动化学院 2021 届推免保研名单公示》
  • 《天津大学 2021 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