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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建工学院推免遴选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4-9-22 23:26  浏览量:1,764

1. 概述

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建工学院) 2021 级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建工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建工学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推免资格人数③ 推免率 综合成绩最低分④
土木工程 119 56 37
13 人获得加分
31.09% 80.999
水利水电工程 107 50 34
11 人获得加分
31.78% 81.001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76 36 26
11 人获得加分
34.21% 77.359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方向)
38 18 12
4 人获得加分
31.58% 87.420
船舶与海洋工程
(国际航运及船海工程方向)
20 11 7
2 人获得加分
35.00% 78.950
船舶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方向)
37 18 12
8 人获得加分
32.43% 86.263
总计 397 189 128
49 人获得加分
32.24% --

注:
① 各专业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计算,以学院通知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综合成绩 = 学生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公示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与天津大学相关规定,制订《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学院内公布。

3.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于 2024 年 9 月 17 日 由本人向学院提交 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于 2024 年 9 月 17 日 向学院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将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4. 公示阶段

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经学院(部)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如无异议,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4. 申请条件

(1) 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 年 6 月毕业,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

(5) 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若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学院将组织对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5. 考核方式

从 2021 年起,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只参考学生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经各专业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优秀加分成绩后,各专业将计算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认最终推免名单。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评成绩 = ( 70% x 学习成绩 + 30% x 优秀加分 ) ÷ 70%

其中:

  • 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 优秀加分: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确定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最高不得超过 3 分。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情况,将其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根据学习成绩的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且符合建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建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入伍服兵役:封顶 2
  • 参加志愿服务:封顶 0.1
  • 到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0.6
  • 科研成果:封顶 0.6 + 0.6 + 0.6
  • 竞赛获奖:封顶 2

注意:优秀加分项单项最高 2 分;优秀加分项总分最高 3 分封顶。

针对单个加分项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学生,原则上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由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1.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的,给予 2 分加分。

6.2. 参加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全国性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的,给予 0.1 分加分。

6.3. 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国际组织清单可查询: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人社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平台),给予 0.6 分加分。

6.4. 科研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发表以下科研成果的,可申请加分。

表格:建工学院 2025 年科研成果推免加分标准

科研成果 加分标准
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0.6
以第一发明人申请获得的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0.6
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需有个人证书)
0.6

注: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表现优异,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5. 竞赛获奖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申请竞赛奖励加分。

表格:建工学院 2025 年学科竞赛推免加分规则

竞赛类型 加分规则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原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金奖:2
银奖:1.2
铜奖:0.6
国际或全国奖项(见下表)
(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比赛奖项不在此奖励范围)
最高等级奖:1.2
第二等级奖:0.6
第三等级奖:0.3

注:上述分值为排名第 1 所获分值,排名第 2 ~ 5 名依次按 0.70.50.30.1 的系数进行折减,仅取前五名进行奖励;

表格:建工学院推免认定竞赛列表

序号 竞赛名称 举办单位 竞赛时间
1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CUMCM)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每年 9 月下旬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NUEDC)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二年一次 9 月份(每单数年号时举办)
3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CNMMTD)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年一次(双数年号时举办)
4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CCTV Cup” English Speaking Contest)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央电视台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每年一次(从5月到11月)
5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国际计算机协会(ACM) 区域预赛一般在每年 9 ~ 12 月
6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大赛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 每年
7 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竞赛工作委员 每年
8 微软”创新杯”编程大赛 微软 每年 10 月份
9 “飞思卡尔” 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教育部高等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每年 10 月份公布次年竞赛的题目和组织方式,并开始接受报名,次年的 3 月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7 月份进行分赛区竞赛,8 月份进行全国总决赛
10 微软 “创新杯” 编程大赛 微软 每年 10 月份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创意大赛 主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
每年1月
12 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每年 9 月份
13 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年 5 月
14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每年
15 中国大学生汽车创意设计大赛 中国创造学会 每年
16 全国大学生原创动画设计大赛 中国国际漫画节组委会 每年
1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教育部 每两年一次
18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年 4 月
19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 每年 3 月
20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年 4 月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 每年 5 月份报名,8 月份决赛
22 全国电子商务大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每两年一次
23 全国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中国水利教育学会 每两年一次
24 国际大学生混凝土龙舟赛 美国混凝土学会;中国建筑学会 每年一次
25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信息技术大赛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每年一次
26 全国大学生岩土工程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每两年一次
27 全国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两年一次
28 全国大学生 “茅以升公益桥——小桥工程” 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不定期
29 大学生水利水运装配式技术设计大赛 中国水利学会 每两年一次
30 全国水利行业 BIM 应用大赛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每两年一次
31 全国大学生混凝土材料设计大赛 教育部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两年一次
32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每年一次
33 全国大学生加筋土挡墙设计大赛 中国土工合成材料协会 两年一次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学院严格执行《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应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依照相关文件处理。

7.2.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2 - 27400845
  • 咨询邮箱:jgedu506@126.com
  • 投诉电话:022 - 27403401
  • 投诉邮箱:changegao@tju.edu.cn
  • 公告网址:http://jgxy.tju.edu.cn (公告信息)

7.3. 原则要求

除实施细则中所做的特别规定外,相关推免原则和条件经公布后不能删减或附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