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医学院推免遴选
1. 概述
医学院 2025 届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遴选条件,可报名参加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考核。
按照前期说明、学生意见以及学院共识,2021 级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生执行《天津大学精仪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0 级 临床医学 专业学生和 2021 级 智能医学工程 专业学生参照《天津大学医学院 2025 年应届毕业生推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医学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① |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 推免录取人数③ | 推免率 | 综合成绩最低分④ |
---|---|---|---|---|---|
智能医学工程 | 36 | 28 | 24 17 人获得加分 |
66.67% | 85.49 |
临床医学 | 28 | 25 | 25 7 人获得加分 |
89.29% | 81.83 |
生物医学工程 | 66 | 23 | 19 6 人获得加分 |
28.79% | 86.33 |
总计 | 130 | 76 | 68 30 人获得加分 |
52.31% | -- |
注:
① 各专业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可申请加分人数按 120% 推免人数向上取整计算,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可申请加分人数按 150% 推免人数向上取整计算,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④综合成绩 = 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
⑤ 医学院另有 1 人获得 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推免资格,未纳入上表统计;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 “2025 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天津大学医学院 2025 年应届毕业生推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2. 申报阶段
符合医学院推免选拔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交纸质版《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申请推免选拔资格的学生,须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4:00 前将申请表、成绩单、申请优秀加分支撑材料等由班级负责人统一交到医学院教学楼指定办公室。
对于主动放弃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需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4:00 前填写《2025 届天津大学放弃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情况汇总表》并由学生本人 签字确认 放弃。
3.3. 鉴定答辩阶段
2024 年 9 月 18 日 前,工作小组(审核小组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 5 人)将对申请推免、选拔的学生的参军入伍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科研成果情况、专业学术竞赛成绩、体育文艺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存有争议的加分项,将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4. 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 2025 年医学院推免选拔学生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4. 申请条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 2025 届 临床医学 及 智能医学工程 专业应届毕业生);
(2) 2025 届 生物医学工程 学生的推免工作,按照《天津大学精仪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执行;
(3)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医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智能医学工程 的学生须修完《2021 级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截止大三春季学期末所包含的全部 基础医学课程,且 成绩合格;
5. 考核方式
学院推免选拔工作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着重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态度、创新精神、科研潜质、专业能力,以及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考核,对优秀加分申请材料进行公开答辩和评分后,计算得出推免选拔综合考评成绩,按排名确认本次推免选拔最终通过名单。
推免选拔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推免选拔综合考评成绩 = 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
- 加权平均成绩:
- 临床医学专业:为学生截至大四春季学期末加权平均成绩;
-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为学生截至大三春季学期末加权平均成绩(含截至大三春季学期末全部基础医学课程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根据学院推免选拔加分评价细则,由推免选拔工作小组审核鉴定并最终确认;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成绩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上限为 3 分。
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的排名,在推免计划名额的 12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参军入伍服兵役:封顶 1 分
- 校内外公益服务:封顶 2 分
- 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1 分
- 科研成果:封顶 3 分
- 竞赛获奖:封顶 3 分
- 荣誉表彰:封顶 2 分
6.1. 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退役后持天津大学武装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加 1 分。
6.2. 校内外公益服务
(1) 志愿活动
学生在本科阶段担任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赛事志愿者,持有活动组织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每一次加 0.1 分,累计超过 0.5 分按 0.5 分计算,参加 2 次相同活动志愿服务者按 1 次计;
学生在其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骨髓捐赠等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0.5 分加分。
(2) 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团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按以下规则给予加分:
表格:医学院 2025 年社会实践推免加分规则
奖励级别 | 成员 | 队长 |
---|---|---|
国家级奖励 | 2 / N 分 | 4 / N 分 |
省部级奖励 | 1 / N 分 | 2 / N 分 |
注:
① N 为团队总人数,每个团队队长明确限制为 1 人,获得的加分为其他队员的 2 倍;
②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时,按最高奖计算;
6.3. 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校期间,到 国家教育部 或 人社部 公布的国际组织名录内的国际组织实习时间达 1 个月及以上且有相应证明的,加 0.5 分/次;累计超过 1 分按 1 分计算。
6.4. 科研成果
学生本科在校期间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 独立作者 或 第一作者 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 第一申请人 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按照以下规则给予加分:
表格:医学院 2025 年科研成果推免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 成果等级 | 加分参考分值 |
---|---|---|
科研论文 | SCI 中科院分区 1 区 / 2 区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论文 |
每篇加 0.6 分 |
科研论文 | SCI 中科院分区 3 区 / 4 区 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除领军期刊外其他期刊 |
每篇加 0.4 分 |
科研论文 | EI 收录论文 核心期刊论文 |
每篇加 0.3 分 |
发明专利 | 已授权发明专利 | 每篇加 0.3 分 累计超过 1 分的按 1 分计算 |
注:
① 上述科研成果必须以 天津大学 为完成单位;
② 顶刊论文由学校和所在学科认定,相关期刊目录参考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相关文件;
③ 全部科研成果累计超过 3 分按 3 分计;
④ 学生与直系或非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优秀加分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5. 竞赛获奖
学生本科在校期间代表天津大学参加以下比赛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按获奖等级加分: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 全国临床技能大赛
- 全国大学生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竞赛
- 其它学院重点支持的国内或国际竞赛
各奖项级别分值如下:
图片:医学院 2025 年推免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注:
①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时,按最高奖计算;
② 学生本科在校期间,代表天津大学参加人文、艺术、体育类竞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根据获奖等级按上表给予加分;
③ 学生与直系或非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获奖原则上不纳入优秀加分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6. 荣誉表彰
学生本科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省部级道德模范、青年五四奖章、十佳杰出青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自强之星先进个人等荣誉表彰的学生,国家级加 2 分,省部级加 1.5 分。
7. 补充说明
7.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本研贯通计划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研贯通计划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本研贯通计划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本研贯通计划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本研贯通计划推荐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2. 其他
该推免实施细则由医学院推免选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 咨询电话:022 - 27406402(赵真雨老师)
- 咨询邮箱:zyyz@tju.edu.cn
- 公示网址:http://mctu.tju.edu.cn (首页 -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