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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化工学院推免遴选

作者:彭宇阳   最后编辑于: 2024-9-22 22:51  浏览量:4,515

1. 概述

化工学院 2021 级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化工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化工学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推免录取人数③ 推免率 综合成绩最低分④
化学工程与工艺 166 67 45
24 人获得加分
27.11% 84.99
生物工程 62 22 15
4 人获得加分
24.19% 83.23
制药工程 40 16 11
5 人获得加分
27.50% 88.1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3 9 9
5 人获得加分
20.93% 80.99
精细化工 41 16 11
6 人获得加分
26.83% 85.25
食品科学与工程 41 8 7
0 人获得加分
17.07% 80.62
分子科学与工程 26 16 11
4 人获得加分
43.33% 84.07
合成生物学 17 9 7
7 人获得加分
41.18% 89.95
化工新工科领军班 38 38 32
14 人获得加分
84.21% 85.04
总计 474 201 148
69 人获得加分
31.22% --

注:
① 各专业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名单按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原则上进入名单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应不低于 80.0 分,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综合成绩 = 学生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⑤ 化工学院另有 1 人获得 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推免资格,未纳入上表统计;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公示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制订《化工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2. 申报阶段

学习成绩排名在提交材料范围内要参加推免的学生,需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13:00 ~ 16:00 之间提交以下材料至北洋园校区第 50 教学楼 A211 本科教学办公室:

  • 《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材料(纸质版)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本人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13:00 ~ 16:00 之间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至北洋园校区第 50 教学楼 A211 本科教学办公室:

  • 《化工学院推免生-优秀加分申请表》(纸质版)
  • 申请加分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

提交加分申请的学生请同时填写以下链接登记加分情况: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12:00 前填写以下链 接:

并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 13:00 ~ 16:00 之间到北洋园校区第 50 教学楼 A211 本科教学办公室进行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体育文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加分项目的答辩时间定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 09:00。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程序,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审核鉴定。

3.4. 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24 日 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天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4. 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025 年 6 月毕业);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

5. 考核方式

从 2021 年起,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坚持科学遴选,取消推免生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只参考学生个人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最终推免学生名单根据审核后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定。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评成绩 = 学习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

  • 学习成绩:特指学生截至大三下学期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由学生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最高不得超过 3 分。

学院将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根据学生截至大三下学期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以下简称为学习成绩)的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原则上进入名单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应不低于 80.0 分。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且符合化工学院推免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化工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入伍服兵役:封顶 3
  • 参加 “国优计划”:封顶 0.5
  • 参加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封顶 2
  • 到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3
  • 科研成果:封顶 3
  • 竞赛获奖:封顶 3
  • 参加文体竞赛:封顶 1

6.1.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给予 3 分加分。

6.2. 参加 “国优计划”

学生成为 “国优计划” 夏令营合格营员,并承诺研究生录取后参加 “国优计划”,给予 0.5 分加分。

6.3. 参加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

(1) 志愿服务

学生作为国际或国家赛事(或重大活动)志愿者,或在公益、福利组织从事志愿服务 50 小时以上给予加分。每项加 0.1 分,最多加 0.2 分。

(2) 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奖励。按照获奖级别进行加分,加分不累计。

  • 国家级奖项团队:专指 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加 2 分。“优秀摄影”、“优秀调研报告”等单项奖不予加分,其他团队奖项需专门认定。
  • 省部级(天津市级)奖项团队:专指 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天津市高校 “新时代 · 实践行” 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加 1 分。“先进个人” 等单项奖不予加分。

表格:化工学院 2025 年推免社会实践加分参照表

级别 奖项名称 加分规则
国家级 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2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 2
国家级 其他予以认定的团队奖项 2
省部级 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
省部级 天津市高校“新时代·实践行”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1
省部级 其他予以认定的团队奖项 1

注:每只实践队成员数量为 n,实践队长(1 名)的加分比例为实践队员的 2 倍,即 2/(n+1),其余全体实践队员加分比例均为 1/(n+1)

6.4. 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 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在国外实习加 3 分,在国内实习加 1 分。

6.5. 科研成果

学生在校期间 以天津大学为完成单位(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可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天津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且作为 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或 第一申请人 发表的科研成果(含 科研学术论文 或获得授权 发明专利),可申请加分。

表格:化工学院 2025 年推免科研成果加分规则

成果类型 加分规则
科研学术论文 · 高水平论文:2
· SCI 期刊:0.5
· 核心期刊:0.3
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

注:发表独立一作的论文,加分系数为 1;发表共同一作的论文,加分系数为 1/nn 为共同一作人数;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6. 竞赛获奖

学生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可申请奖励加分。

表格:化工学院 2025 年推免学科竞赛加分参照表 1(可选择若干项加分)

竞赛类型 最高加分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3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创青春”(原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


表格:化工学院 2025 年推免学科竞赛加分参照表 2(仅限选择 1 项加分)

竞赛类型 最高加分
2023 全国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84 项) 2
iGem、Biomodel、Chem-E-Car 等国际比赛 2
全国性一级学会组织的比赛 1

注:
① 每个赛事依据不同获奖级别给予加分,其中从最高奖项到第四等级获奖级别的系数分别为:10.70.30.1
② 作为团队比赛,仅前 5 名学生可加分;最高加分指获得最高等级奖项的队长得分,其余得分依照相应的获奖级别系数和成员权重系数计算,具体排名依照证书(或报名表)认定;队长加分权重系数为 1,其余 4 名队员的加分权重系数均为 0.5
③ 所有区域性选拔赛依照总决赛的 1/2 计算加分;
④ 比赛级别认定以证书盖章单位为准;

6.7. 文体竞赛获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 省部级及以上 体育比赛、重要文艺比赛取得显著成绩,获得 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作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成员)前三名 的,可申请加分。

表格:化工学院 2025 年推免文体竞赛加分规则

竞赛类型 加分规则
国家级比赛
(包括国际性合唱赛事)
· 第一名:1
· 第二名:0.7
· 第三名:0.5
省部级比赛 · 第一名:0.5
· 第二名:0.3
· 第三名:0.2

注:学生参加集体比赛获奖的,合唱团、乐团等大型团队成员加分在上表规则基础上乘以系数 0.4,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组讨论决定;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2. 联系方式

7.3. 原则要求

除实施细则中所做的特别规定外,相关推免原则和条件经公布后不能删减或附加。

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解释。

参考文件

  •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关于启动 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研工作的通知》
  •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 《2024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公示》
  • 《天津大学 2025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