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1. 概述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第 27 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5 ~ 2026 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4〕3 号)相关要求,天津大学作为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高校,按照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的方式,从 2025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中招募优秀志愿者到 新疆布尔津县 和 甘肃宕昌县 教育教学一线从事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7 月)。
2.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以校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为成员单位的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具体实施工作由项目办负责。
3. 选拔方式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的方式,2024 年 9 月 19 日 首批选拔 2025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8 名。2024 年 10 月 12 日 补充选拔已经推免本校的 2025 届本科毕业生和 2024 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 名。
4. 选拔条件
(1) 具备 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条件的 2025 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2025届本科毕业生 专业成绩不低于学生所在专业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截至目前 无不及格科目,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学习成绩排名按照所在学院推免统一排名方式计算,不得另设排名方式。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 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体检合格,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通过校级选拔的申请者将由学校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详见 西部计划 官方网站)。
(6)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证资格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7) 父母知情并同意学生参加支教服务工作。
(8) 在正式公示研究生支教团入选成员名单后,不得因其他类型推免保研、就业、出国留学等其他原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5. 选拔流程
5.1. 自愿报名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个人可自主向所在学院(部)报名并递交申请材料。
材料内容:
- 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 学习成绩单(盖章)
- 获奖证书复印件
5.2. 院级初审推荐
学生资格初审、推荐工作由所在学院(部)负责,各学院(部)召开选拔小组会议专题评审研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尤其对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志愿服务意愿严格把关。
5.3. 学校面试选拔
(1) 资格审查
学校项目办对推荐人选的成绩、经历等材料进行审查。
(2) 面试
- 首批: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进行面试环节,形式为 单独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评审专家根据面试表现评分,候选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 补充招募: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进行面试环节,形式为单独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
(3) 公示
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组织拟录取成员进行体检,填报相关信息,上报全国项目办;组织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若拟录取成员出现体检不合格、公示期发现问题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的排名依次顺延递补。
6. 志愿者管理和相关说明
(1) 天津大学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志愿者必须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按全国项目办和天津大学项目办的统一部署,服从服务地的分配、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按时到服务地报道上岗。
(2) 支教期间,志愿者 必须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天津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遵守团队纪律,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各项活动。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一年结束后原则上须回天津大学读研。因个人过失导致无法回校读研的,由个人负责;因意外事故所致不能按时回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 在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公示结束日至派遣日期间,被录取的志愿者必须 全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力争全员一次通过,需按规定完成 “青马工程”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教育教学等相关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志愿服务能力。
7. 保障措施
(1)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遵照我校 2026 年研究生入学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关系留存在天津大学。
(2)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 一年 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 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按月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8. 结果公示
2024 年 9 月 19 日,北洋研支团公示了《天津大学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拟录取成员名单》,公示期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起至 9 月 26 日,
2024 年 10 月 12 日,北洋研支团公示了《天津大学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补充招募拟录取成员名单》,公示期自 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10 月 19 日。
- 联系人:022 - 60772821(王亚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