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教育学院
1. 概述
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大一或大二年级时若符合当学年的转专业申请条件,可申请转入教育学院的专业。
2. 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每年在 4 ~ 6 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表格: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时间汇总
年份 \ 阶段 | 发布实施细则 | 遴选考核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公布正式名单 |
---|---|---|---|---|
2024 年 | 4 月 30 日 | 5 月 14 ~ 21 日 | 5 月 22 日 | 6 月 6 日 |
2023 年 | 5 月 9 日 | 5 月 18 ~ 23 日 | 5 月 24 日 | 6 月 10 日 |
2022 年 | 5 月 14 日 | 5 月 23 ~ 28 日 | 5 月 29 日 | 6 月 14 日 |
2021 年 | 5 月 13 日 | 5 月 21 ~ 30 日 | 5 月 31 日 | 6 月 15 日 |
2020 年 | 5 月 11 日 | 5 月 20 日 | 5 月 29 日 | 6 月 12 日 |
2019 年 | 5 月 5 日 | 5 月 17 日校级笔试 5 月 17 日院级考核 |
5 月 28 日 | 6 月 10 日 |
2018 年 | 4 月 27 日 | 5 月 12 日校级笔试 5 月 18 日院级考核 |
5 月 21 日 | 6 月 1 日 |
3. 名额
3.1. 计划接收名额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每年将根据目前教育学专业规模及教学资源配置情况,以教育学专业招生名额为测算基准,原则上不超过 20% 的增幅的要求,确定转专业可接收名额。
表格:教育学院 2024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3 级 | 2022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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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60 | 20% | 12 | 60 | 20% | 12 |
注:2022 级学生需在参加面试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 2022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23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需编入 2023 级学习;
表格:教育学院 2023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2 级 | 2021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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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60 | 20% | 12 | 60 | 20% | 12 |
注:2021 级学生需在参加面试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 2021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22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需编入 2022 级学习;
表格:教育学院 2022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1 级 | 2020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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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60 | 10% | 6 | 60 | 10% | 6 |
注:2020 级学生需在参加面试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 2020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21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需编入 2021 级学习;
表格:教育学院 2021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0 级 | 2019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60 | 20% | 12 | 60 | 20% | 12 |
注:2019 级学生需在参加面试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 2019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20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需编入 2020 级学习;
表格:教育学院 2020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9 级 | 2018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60 | 20% | 12 | 60 | 20% | 12 |
注:2018 级学生需在参加面试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 2018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19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需编入 2019 级学习;
表格:教育学院 2019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8 级 | 2017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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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60 | 20% | 12 | 65 | 20% | 13 |
注:2017 级学生需在参加面试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 2017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18 级接收名额,录取后需编入 2018 级学习;
表格:教育学院 2018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7 级 | 2016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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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教育学 | 53 | 10% | 5 | 24 | 10% | 2 |
注:转专业接收名额经公示后不得变更或超额接收;2016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2. 实际录取人数
表格:教育学院各专业转入统计(计划接收名额 / 遴选考核人数 / 实际录取人数)
年份 \ 专业名称 | 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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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 2023 级:12 / 0 / 0 2023 级:12 / 0 / 0 |
2023 年 | 2022 级:12 / 6 / 3 ② 2021 级:12 / 0 / 0 |
2022 年 | 2021 级:6 / 3 + 3(降转) 2020 级:6 / 0 |
2021 年 | 2020 级:12 / 4 2019 级:12 / 1 |
2020 年 | 2019 级:12 / 2 2018 级:12 / 2 |
2019 年 | 2018 级:12 / 1 2017 级:13 / 2 |
2018 年 | 2017 级:5 / 2 2016 级:2 / 0 |
注:
① - 代表此数据暂缺;仅统计转出前的年级,暂无法统计降级转专业(即降转)的人数;
② 2023 年教育学专业 2022 级拟录取名单 4 人,正式名单 3 人,放弃 1 人;
4. 申请要求
(1) 符合天津大学转专业申请条件,即 不符合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在校本科生:
- 在休学及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 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含入校选拔,如: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等);
- 大三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强基计划(含强基计划入校选拔)、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 等;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2018 年要求)成绩优秀,(2019 年起要求)成绩良好;对于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没有明确限制,但需要在《转专业转入申请表》中填写加权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
(3) 有较强的人文情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对教育学有浓厚的兴趣,(2019 年起要求)热爱教育学专业;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一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包括:提前批专业、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 等),都可以申请转入教育学院的专业。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2019 ~ 2024 年)截至目前的加权平均成绩单及排名(电子版);
- (2019 ~ 2024 年)教育学院转入申请表(电子版,申请理由不少于 1000 字);
- (仅 2018 年)个人转专业申请(不少于 1000 字);
5. 考核方式
由教育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信息进行初选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再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学院负责组织考官、统计成绩并核分。根据合格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通过转专业遴选学生名单。
以下仅介绍往年的考核方式,后续年份的考核方式以当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准。
2022 ~ 2024 年
采取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2022 年线上,2023 ~ 2024 年线下),同时参考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课程加权成绩,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接收名额末位多名学生成绩相同,由学院组织对相同成绩学生增加考核环节进行排序)。
面试时间每位学生不少于 10 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 外国语听说能力
- 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实践经历,心理素质与表达能力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核总成绩 = 15% x 转专业申请材料书面表达 + 35% x 课程加权成绩 + 50% x 院级面试成绩
注: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2021 年
采取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参考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课程加权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接收名额末位多名学生成绩相同,由学院组织对相同成绩学生增加考核环节进行排序)。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每位学生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 外国语听说能力
- 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实践经历,心理素质与表达能力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15% x 转专业申请材料书面表达 + 35% x 课程加权成绩 + 5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下)
2020 年
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参考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课程加权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每位学生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 外国语听说能力
- 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实践经历,心理素质与表达能力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15% x 转专业申请材料书面表达 + 35% x 课程加权成绩 + 5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上)
2019 年
采取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参考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课程加权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每位学生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 外国语听说能力
- 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与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实践经历,心理素质与表达能力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15% x 转专业申请材料书面表达 + 35% x 课程加权成绩 + 5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下)
2018 年
采取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参考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材料、课程加权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面试时间每位学生原则上不少于 10 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
- 实践能力(理论联系社会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 科研和社会工作、实践经历;
-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
- 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10% x 转专业申请材料 + 40% x 课程加权成绩 + 5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下)
6. 结果公布
教育学院将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教育学院将最终通过专业遴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批准。
7. 放弃资格
学生应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转专业申请。报名截止后,转专业志愿不能变更,学生可在学院上报学校转专业名单之前的任何时段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8. 后续安排
8.1. 学分兑换
以 2024 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例,大二年级学生需在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算入大二年级接收名额;如果录取的话,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一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算入 2023 级接收名额,系统报名时请按照 2023 级申请报名,如果录取的话,需编入 2023 级学习。
8.2. 评奖资格
对于转入学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历年要求如下:
- 2021 ~ 2024 年:无明确限制;
- 2018 ~ 2020 年:考虑到原专业和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可能不同,故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原学院(部)和转入学院(部)第一学年(不降级学习的学生为第二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9. 其他说明
(1)(2018 ~ 2023 年要求)转专业接收名额经公示后不得变更或超额接收;
(2) 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服兵役期满已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转专业不受转专业名额限制,但须按照考核方式提交材料、通过初审和参加面试,学院单独排名;(2019 年起)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3) 学院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转专业工作相关费用;
(4) 对在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转专业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8.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8 年 ~ 2024 年)
- 《天津大学关于公布本科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2018 年 ~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