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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化工学院领军班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3-6-09 22:27  浏览量:7,249

1. 概述

天津大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大一或大二年级可申请转入化工学院新工科领军班。

2. 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每年在 4 ~ 6 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表格:化工学院化工新工科领军班转专业工作实施时间汇总

年份 \ 阶段 发布实施细则 综合测试 公布拟录取名单 公布正式名单
2022 年 5 月 14 日 5 月 23 ~ 30 日 5 月 31 日 6 月 14 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 5 月 21 ~ 30 日 5 月 31 日 6 月 15 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5 月 19 ~ 27 日 5 月 28 日 6 月 12 日
2019 年 5 月 5 日 5 月 17 日校级笔试
5 月 20 ~ 24 日院级考核
5 月 28 日 6 月 10 日

注:2023 ~ 2024 年化工学院未发布领军班转专业实施细则,仅在《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入申请表》中征集新工科领军班、卓越班的申请意愿;

3. 名额

表格:化工学院化工新工科领军班转专业名额统计

年份计划接收名额录取人数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105
2021 级 4 人,2020 级 1
2021 年235
2020 级 5
2020 年182
2019 级 2
2019 年6023
2018 级 22 人,2017 级 1

注:- 代表此数据暂缺;当学期的大二年级需降级转入下一年级;

4. 申请要求

(1) 符合天津大学转专业申请条件,即 不符合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在校本科生:

  • 在休学及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 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含入校选拔,如:求是学部智能类、智算学部腾讯班、数学学院求是数学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等);
  • 大三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强基计划(含强基计划入校选拔)、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 等;

(2) 在所属大类或专业加权排名前 30%;(2020 年起要求)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在 85 分以上

(3)(2020 年起要求)已修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均在 80 分以上;

(4) 色盲者限制填报,色弱者慎重填报;

(5)(2021 年起要求)报名学生需先成功转入化工学院各专业(除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再进行新工科领军班选拔;

(6) 同意参加化工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一大二在校本科生(包括:提前批专业、求是学部智能类、智算学部腾讯班、数学学院求是数学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 等),都可以申请转入领军班。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单
  • 化工学院新工科领军班转入申请表

5. 考核方式

由化工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再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

学院负责组织面试考官、统计面试成绩并核分。根据合格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通过转专业遴选学生名单。

以下仅介绍往年的考核方式,后续年份的考核方式以当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准。

2023 ~ 2024 年

化工学院未发布领军班转专业实施细则,仅在《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入申请表》中征集新工科领军班、卓越班的申请意愿。

2021 ~ 2022 年

要求报名学生需先成功转入化工学院各专业(除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再进行新工科领军班考核。考核采取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在学校规定的计划数内予以择优录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3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30% x 已修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成绩 + 40% x 面试成绩(线下)

2020 年

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在学校规定的计划数内予以择优录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3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30% x 已修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成绩 + 40% x 面试成绩(线上)

2019 年

采取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在学校规定的计划数内予以择优录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3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30% x 校级笔试成绩 + 40% x 面试成绩(线下)

校级笔试成绩 是指参加由学校在下学期组织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统一测试成绩。

6. 结果公布

化工学院将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化工学院将最终通过专业遴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批准。

7. 其他说明

以 2022 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例,以下 2021 级指转专业时的大一年级,20209 级指大二年级:

(1) 对于拟录取的学生,2020 级的学生需降级录取到 2021 级新工科领军班,占 2021 级接收名额;

(2) 对所有拟录取学生,需要按照 2021 级的新工科领军班培养计划修读全部课程。对录取前已经通过的已修课程及学分,可对照 2021 级新工科领军班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和学分兑换。凡属于新工科领军班培养计划外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记录。兑换课程及学分时,所兑换课程需满足新工科领军班的培养要求并经新工科领军班负责人及相关任课教师确认;

(4) 依据天津大学转专业工作要求,新转入学生依照转入班级和年级的教学计划修读学习,并将该计划归档,作为毕业资格审查之依据。

(5) 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服兵役期满已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转专业不受转专业名额限制,可单独排名,由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决定是否接收;

(6) 学生应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转专业申请。报名截止后,转专业志愿不能变更,学生可在学院上报学校转专业名单之前的任何时段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8.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化工新工科领军班选拔条件及录取实施细则》(2019 ~ 2022 年)
  •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化工新工科领军班遴选结果公示》(2019 ~ 202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