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药学院
1. 概述
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大一或大二年级时若符合当学年的转专业申请条件,可申请转入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药学院)的专业。
2. 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每年在 4 ~ 6 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表格: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时间汇总
年份 \ 阶段 | 发布实施细则 | 遴选考核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公布正式名单 |
---|---|---|---|---|
2024 年 | 4 月 30 日 | 5 月 14 ~ 21 日 | 5 月 22 日 | 6 月 6 日 |
2023 年 | 5 月 9 日 | 5 月 18 ~ 25 日 | 5 月 26 日 | 6 月 10 日 |
2022 年 | 5 月 14 日 | 5 月 23 ~ 29 日 | 6 月 2 日 | 6 月 14 日 |
2021 年 | 5 月 13 日 | 5 月 21 ~ 28 日 | 5 月 31 日 | 6 月 15 日 |
2020 年 | 5 月 11 日 | 5 月 25 ~ 28 日 | 5 月 29 日 | 6 月 12 日 |
2019 年 | 5 月 5 日 | 5 月 17 日校级笔试 5 月 20 ~ 24 日院级考核 |
5 月 28 日 | 6 月 10 日 |
2018 年 | 4 月 27 日 | 5 月 12 日校级笔试 5 月 14 ~ 18 日院级考核 |
5 月 21 日 | 6 月 1 日 |
3. 名额
3.1. 计划接收名额
学院每年将根据目前各专业规模及教学资源配备情况(师资力量、实验室设施等),确定各专业的转专业可接收名额。
表格:药学院 2024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3 级 | 2022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58 | 11% | 6 | 56 | 7% | 4 |
注:
① 2022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22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② 2022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3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3 级学生排序录取);
③ 各专业转专业接收名额经公示后不得变更或超额接收,不能进行专业调剂。
表格:药学院 2023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2 级 | 2021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56 | 11% | 6 | 55 | 7% | 4 |
注:
① 2021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21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② 2021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2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2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药学院 2022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1 级 | 2020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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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56 | 18% | 10 | 44 | 9% | 4 |
注:
① 2020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20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② 2020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1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1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药学院 2021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0 级 | 2019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49 | 2% | 6 | 45 | 4% | 2 |
注:
① 2019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19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② 2019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0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0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药学院 2020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9 级 | 2018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47 | 13% | 6 | 50 | 4% | 2 |
注:
① 2018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18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② 2018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19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19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药学院 2019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8 级 | 2017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51 | 12% | 6 | 53 | 4% | 2 |
注:
① 2017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17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② 2017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18 级接收名额(即与2018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药学院 2018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7 级 | 2016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人数 | |
药学 | 56 | 10.7% | 6 | 71 | 2.8% | 2 |
注:
① 2016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2016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2. 实际录取人数
表格:药学院各专业转入统计(计划接收名额 / 实际录取人数)
年份 | 药学 |
---|---|
2024 年 | 2023 级:6 / 0 2022 级:4 / 0 |
2023 年 | 2022 级:6 / 0 2021 级:4 / 0 |
2022 年 | 2021 级:10 / 0 2020 级:4 / 0 |
2021 年 | 2020 级:6 / 2 2019 级:2 / 0 |
2020 年 | 2019 级:6 / 0 2018 级:2 / 0 |
2019 年 | 2018 级:6 / 0 2017 级:2 / 0 |
2018 年 | 2017 级:6 / 0 2016 级:2 / 0 |
注:
① - 代表此数据暂缺;仅统计转出前的年级,暂无法统计降级转专业(即降转)的人数;
4. 申请要求
(1) 符合天津大学转专业申请条件,即 不符合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在校本科生:
- 在休学及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 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含入校选拔,如: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等);
- 大三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强基计划(含强基计划入校选拔)、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 等;
(2) 热爱药学专业,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 学习成绩良好,(2019 年起要求)适应国际化教学环境,对于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大类(专业)排名、学分积欠情况(含缺、缓考)历年要求如下:
年份 | 加权平均成绩 | 大类(专业)排名 | 学分积欠情况(含缺、缓考) |
---|---|---|---|
2024 | 无要求 | 无要求 | 无要求 |
2019 ~ 2023 年 | 无要求 | 无要求 | 必须通过原专业已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 |
2018 | 无要求 | 平均成绩位居专业前 30% | 必须通过原专业已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 |
注:申请人需要在《转专业转入申请表》填报本人加权平均成绩、大类(专业)排名、学分积欠情况(含缺、缓考);
(4) 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之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一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包括:提前批专业、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 等),都可以申请转入药学院的专业。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已修课程成绩总表及专业排名
- 《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全英文)
5. 考核方式
由药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再进入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进行笔试)环节。
学院负责组织面试考官、统计面试成绩并核分。根据合格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通过转专业遴选学生名单。
以下仅介绍往年的考核方式,后续年份的考核方式以当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准。
2022 ~ 2024 年
采取线下面试(全英文)的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4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6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下)
注:
①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② 大二年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统计大一上学期至大二上学期全部成绩,大一年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统计大一上学期全部成绩;
③ 对于接收名额末位相同分数的情况,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各项考核成绩也全部相同,学院可对相同分数的学生再增加考核环节直至排出先后顺序。
2020 ~ 2021 年
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面试(全英文)的方式进行,(2020 年要求)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2021 年要求)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且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2021 年要求)对于接收名额末位相同分数的情况,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各项考核成绩也全部相同,学院可对相同分数的学生再增加考核环节直至排出先后顺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 4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6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上)
2018 ~ 2019 年
采取线下笔试、线下面试(全英文)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2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20% x 校级笔试成绩 + 60% x 院级面试成绩(线下)
校级笔试成绩 是指参加由学校在下学期组织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统一测试成绩。
6. 结果公布
药学院将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药学院将最终通过专业遴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批准。
7. 放弃资格
学生应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转专业申请。报名截止后,转专业志愿不能变更,学生可在学院报送学校转专业名单之前的任何时段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8. 后续安排
8.1. 学分兑换
学生完成转专业后,药学专业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前为学生完成学分认定和替代,并指导学生进行下一阶段的专业学习。
以 2024 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例,以下 2022 级代表大二年级学生,2023 级代表大一年级学生:
- 2022 级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具体情况由工作组与学生双方商议决定,可以参考的条件包括,学分要求:
- 2022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若比照转入专业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
- 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 2022 级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3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3 级学生排序录取);
8.2. 评奖资格
对于转入学生的奖学金参评资格,历年要求如下:
- 2021 ~ 2024 年:无明确限制
- 2018 ~ 2020 年:考虑到原专业和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可能不同,故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 不参加 原学院(部)和转入学院(部)第一学年(不降级学习的学生为第二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8.3. 培养方案
药学专业自 2015 年进行全英文教学培养方案改革,目前全部课程已实现全英文教学。
9. 其他说明
(1) 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服兵役期满已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转专业不受转专业名额限制,可单独排名,由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决定是否接收;
(2) 学院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转专业工作相关费用;
10.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8 ~ 2024 年)
- 《天津大学关于公布本科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2018 ~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