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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

作者:姚熙原   最后编辑于: 2021-8-17 23:11  浏览量:4,855
标签: 成绩 竞赛

1. 概述

“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包括两个赛事:

  •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俗称“大挑”
  •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俗称“小挑”

以下介绍“大挑”的相关信息(以第十七届“挑战杯”国赛、第十四届“挑战杯”校赛为例)。

2. 比赛流程

“大挑”的阶段大致分为:院级、校级、省(市)级、国家级。参赛队伍首先需要提交项目材料至所在学院(部);院科协经过评比选择优秀作品颁发奖励,并推优至学校(由院科协和校科协进行对接);校科协按作品对应的赛道组织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至天津市;天津市有关部门再进行展览、评奖、推优至国赛。

其中,在校赛(即“挑战杯”天津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阶段,校科协将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奖答辩和展览演示,邀请来自本校、其他高校和企业的专家评委、来自本校的大众评委参与投票。

表格:2021 年“大挑”比赛日程表

时间 比赛阶段
3 月 ~ 4 月 院级竞赛阶段:各学院(部)内评奖、推优
3 月底 校赛报名:各学院(部)通过网上报名渠道将优胜作品报送校级竞赛
4 月初 组委会秘书处对各学院(部)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统计作品分类
4 月中下旬 校级竞赛的初赛、复赛阶段,组委会秘书处将参赛作品送评审委员会各位评委处审阅。竞赛组委会组织召开集中评审会,确定参加终审的作品名单
5 月中旬 举行校级竞赛的终审决赛和集中展示,评审委员会对参加终审决赛的作品进行答辩,并审看参赛作品的展板和实物,最后根据作品和问辩情况,评选出各级获奖作品
5 月 15 日 举办天津市决赛
5 月下旬 天津市报送国赛作品

注:受疫情影响,2020 ~ 2021 两年校赛答辩环节均改为线上形式

第十七届“大挑”决赛将于下半年在成都举行,主办方为四川大学。

3. 报名资格

以 2021 年为例:

  1. 在 2021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 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均可申报作品;
  2. 本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学历申报作品,后续则不可申报;
  3. 参赛作品必须是 距 2021 年 6 月 1 日前两年内完成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
  4.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 作品

4.1. 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分为以下 3 类:

  •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 科技发明制作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作者限本科生、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六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

  • 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 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竞赛组委会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示交流活动,有力推动校园科学技术普及。

4.2. 申报方式

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进行申报。每院限报 6 件作品,每人限报 1 件,每类作品中硕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 1/2

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

  •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
  • 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各院校需按照以上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5. 奖励方式

  1.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类别获奖作品数不低于本类别参赛作品总数的 50%。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获奖作品总数的 10%20%30%40%
  2. 考虑到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不同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决赛的比例基本一致。
  3. 竞赛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院为单位累计团体总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学院;设“优胜杯”分别奖励团体成绩二至六名的学院;如有团体总分并列的情况,以获特等奖的数量排序, 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奖励在指导学生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
  4.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 100(70)分,一等奖作品计品每件计 70(6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 40(5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 20(40)分,上报至学校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 10 (20)分。

6. 信息发布渠道

  • 微信公众号:挑战杯竞赛、天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各学院(部)科协微信公众号等
  • 组织机构:天津大学团委、天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各学院(部)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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