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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

作者:姚熙原   最后编辑于: 2022-2-17 10:49  浏览量:3,352

以下内容转载自天津大学办公网。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天津市教育两委关于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教学科研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 年春季学期实行如期开学,学生延迟返校的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学生

学生于 2 月 28 日 正式开学,统一安排 线上教学。如届时疫情形势较为平稳,寒假离校学生可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于 3 月 4 日、5 日、6 日 分批次申请返校,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返校。

根据天津市教育两委关于高校分批次错峰返校工作的相关要求,学生按照如下时间申请返校:

时间 返校群体
3 月 4 日
(星期五)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津外全体 博士生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 本、硕毕业年级 学生;
3 月 5 日
(星期六)
硕士非毕业年级 学生;
本科三年级 学生(含五年制专业四年级);
在津学生(不分年级);
外地自驾返校学生(不分年级);
3 月 6 日
(星期日)
本科 一、二年级 学生;
在津 学生(不分年级);
外地自驾返校学生(不分年级);


对因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近期申请学位急需补充关键实验数据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的研究生,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承诺服从学校防疫管理的前提下,经严格审批通过后,可提前返校。提前返校研究生进校后,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2. 教职工

校内各单位于 2 月 24 日 开始正常上班。管理服务岗位教职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教学科研岗位教职员工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入校工作或居家办公。

学校鼓励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同步返津返校,加强导学互动;如导师无法同步返校,倡导团队成员与研究生同步返津返校。

各经济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法定节假日规定自行安排。

二、返校条件

1.14 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天津市封(管)控区及防范区旅居史的教职工可持 1 月 8 日以来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市健康码绿码(实时)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实时)申请进校。

2.有以下情况的师生员工还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进校:

  • 14 日内离津的
  • 1 月 15 日以来,具有天津市封(管)控区及防范区旅居史的
  • 曾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已消失的;

3.下列情形暂缓返校:

  • 具有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排查管控地区(以津云最新更新发布信息为准,含陆路口岸城市等)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应健康管理的;抵津前 14 日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的;抵津前 14 日内,具有 1 例溯源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的;

  •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尚 处于隔离管理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内 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橙码的;

  • 14 天内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经鉴别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或已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症状未消失的;

上述暂缓返校人员须提前向所在院级单位报备本人具体涉疫情况。院级单位审批同意后,履行请假程序。

4.有境外(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居史人员,返校时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同住家人在开学前 21 天内有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向所在院级单位报备。

5.暂缓返校人员在满足返校条件后,应及时向所在院级单位提出返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及时返校。

三、返校流程

1.教职工按照既有工作体系,通过“天津大学综合服务APP”—“进出校园审核”模块提交返校申请。所在院级单位对教职工的返校申请进行审批。

2.确有提前返校需求的研究生,应经导师同意后,通过 “天津大学综合服务平台 APP” — “学生进出管理”— “本科生/研究生返校” 模块提交返校申请,所在学院(部)党组织书记或院长等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学院(部)应及时将研究生提前返校情况报学工部和研究生院备案。
为最大程度确保研究生返校途中防疫安全,导师或研究生所在课题组应为提前返校研究生安排“三站一场”到学校的 “点对点” 接驳。如导师或所在课题组确实无法进行接驳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接驳申请,由所在学院(部)统筹安排。学校鼓励有条件的研究生自驾返校,亲友及陪同人员不允许进校。

3.返校当日,进校人员于校门通过 “天津大学综合服务APP”扫码 并核验 天津市健康码绿码(实时)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实时),测温后有序进校。

4.学生集中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5.各异地研究院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自行制定返校方案,并报学校备案。

四、有关提示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提前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一方面持续强化各类人员健康和行程信息台账管理,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另一方面持续严格进校审批,实施 “谁审批,谁负责”。

2.全体师生员工应注意假期防疫及返津返校旅途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严肃处理。

3.为确保完成 2022 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教务处、研究生院将根据教学进度适当调整教学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或疫情防控政策有所调整,学校将适时调整开学及返校工作安排,并另行通知。

天津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