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津路校区鹏翔学生社区育人空间
1. 概述
卫津路校区 “一站式” 鹏翔学生社区育人空间 的定位是学生社区内集思想教育、师生交流、文化活动、生活服务于一体的育人平台,于 2023 年 12 月正式启用,主要承接由 辅导员、专业教师、师友导师、班主任 等作为主导设计开展的育人活动。
2. 空间类型
表格:鹏翔学生社区育人空间地点分布(截止至 2024/03/03)
育人空间类型 | 地点 | 可容纳人数 | 特殊设施 |
---|---|---|---|
党员活动中心 | 鹏翔 2 斋配楼 203 室 | 15 ~ 20 人 | 无 |
多功能活动厅 | 鹏翔 2 斋配楼 202 室 | 最多 50 人 | 投影仪、排练镜 |
交流研讨室 | 鹏翔 2 斋配楼 201 室、204 室 | 6 ~ 12 人 | 无 |
多功能会议室 | 鹏翔 4 斋配楼 116 室 | 20 ~ 25 人 | 电视、沙发 |
注:鹏翔一斋、二斋还有 10 间多功能学生活动室正在紧张建设中,预计将于 2023 ~ 2024 学年春季学期启用;
2.1. 党员活动中心
党员活动中心是学生社区加强党建引领的重要载体,位于鹏翔 2 斋配楼 203,可容纳 15 ~ 20 人,适合用于开展党、团组织集体学习、互动交流、学术讨论、团队研究等团体活动,以及各种进社区的座谈会等活动。
图片:鹏翔学生社区党员活动中心
(图片来源:天津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
2.2. 多功能活动厅
多功能活动厅是学生社区开展三全育人活动,促进学生五育并举发展的重要空间,位于鹏翔 2 斋配楼 202,最多容纳 50 人,配备讲台、活动椅子、投影仪 等设施方便进行演示,适合用于开展课外课程、社团活动、会议培训、交流讨论和其他活动;此外还配备 排练镜,可用于舞蹈排练、瑜伽运动。
图片:鹏翔学生社区多功能活动厅
(图片来源:天津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
2.3. 交流研讨室
交流研讨室位于鹏翔二斋配楼 201 室和 204 室,由 2 间独立的活动室组成,每间活动室可容纳 6 ~ 12 人,内部环境较为舒适,适合用于师生谈心、小型学术讨论、团队研究和深入思想交流等。
图片:鹏翔学生社区交流研讨室
(图片来源:天津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
2.4. 多功能会议室
多功能会议室位于鹏翔 4 斋配楼 116,可容纳 20 ~ 25 人,配备 电视、沙发 等设施方便进行演示,适合用于开展党、团组织集体学习、互动交流、学术讨论、团队研究等团体活动,以及各种进社区的座谈会、讲座和培训等。
图片:鹏翔学生社区多功能会议室
(图片来源:天津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
3. 借用流程
3.1. 填写借用表
借用人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以上填写以下 腾讯文档:
- 【腾讯文档】鹏翔社区活动空间借用表:https://docs.qq.com/sheet/DRkVYSG1uVEpnSEts
需填写的申请信息包括:
- 借用负责人 及 指导老师
- 借用时段(可借用时段为 08:00 ~ 22:00);如借用多个时段,需要在预约人姓名一栏写 “同上”;为保证资源使用效率,单次最长借用 3 小时
- 用途(提示:活动室用途应理由充分、目的正当);
- 预约人数
3.2. 查看审核结果
借用表通常在 24 小时内完成审批流程,借用人需自主打开腾讯文档查看审批结果。
注意:可能存在申请时间相近导致腾讯文档表单未及时更新的情况,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
3.3. 使用活动室
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告知借用人鹏翔 2 斋配楼侧门的门禁密码、活动室钥匙盒密码,借用人需从鹏翔 2 斋配楼侧门进入活动室。使用完毕后,请及时锁门并放还钥匙。
4. 使用规定
- 目前活动室主要承接由 辅导员、专业教师、师友导师、班主任 等作为主导设计开展的活动,暂 不接受学生个人预约;不得未经审批擅自使用;
- 非长期固定时间段使用活动室,所有借用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取用钥匙并归还;
- 使用过程中应自觉保持活动室、楼道、墙壁的干净整洁;
- 使用过程中应爱护活动室财产,不损坏桌椅、灯具及电器等活动室物品;
- 活动中使用活动室设备应轻抬轻放,使用后需要恢复原位并摆放整齐;
- 进入活动室时应注意着装,使用文明用语,创造文明和谐的环境;
- 借用负责人应在 整理复原活动室摆设、关闭活动室的用电设备及窗户 后离开活动室并 锁门;
- 借用负责人在使用完活动室应做好 清洁打扫工作,并将使用后的活动室照片发送到 “天津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 微信公众号后台;
- 使用中如发现设备功能异常,必须及时通知当周工作人员,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 活动室内 不得聚餐,请勿携带刺激性气味食物及含糖饮料入内;
- 一站式学生社区发展协会在借用结束后对活动室卫生环境进行检查,对于未关闭电源、门窗、未清理活动产生垃圾等情况,将进行记录并限制后续借用;
- “一站式” 鹏翔学生社区育人空间使用的最终解释权归学工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