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大校教〔2017〕14 号 各学院(部)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修课程的管理,保证重修课程的质量,本着“重修班教学与正常教学要求相一致,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经 2017 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大学 2017 年 8 月 28 日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