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 2030 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开拓学生全球视野,规范本科生公派交流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境外交换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交换生是指按校(院)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派出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本科生,派出地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境外交换生在境外学校培养期间,其学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