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 2026 年卓越工程师专项
1. 概述
天津大学卓越工程师专项(简称:卓工专项)是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旨在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师。
2026 年卓工专项由天津大学作为实施单位组织实施,依托 5 个执行学院/平台,年度选派名额 30 人,分两批次遴选。选派类别涵盖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及 访问学者,资助内容包括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和资助期限内的 奖学金,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 项目信息
2.1. 培养目标
为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师,面向国家紧缺急需领域,卓工专项 将选派优秀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以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的身份出国留学,同时可选派少量有关学科领域 专职教师 及 教学管理人员 以 访问学者 身份出国研修。
2.2. 选派类别与学制
表格:卓工专项 2026 年选派类别
| 选派类别 | 留学期限 | 对象要求 |
|---|---|---|
| 本科插班生 | 3 ~ 6 个月 | 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须成班派出(每班不少于 5 人),指定带队教师 |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6 ~ 12 个月 | 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6 ~ 12 个月 | 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
| 访问学者 | 3 ~ 12 个月 | 正式聘用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
2.3. 执行学院与名额
卓工专项 2026 年执行学院/平台共 5 个,年度选派名额为 30 人,名额不可跨年使用。项目分两批次遴选,人员申报时间分别为 4 月(第一批)和 9 月(第二批)。
2.4. 国外接收单位
卓工专项国外接收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港澳台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不可作为留学单位。
提示:自 2026 年起,对 未提交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或 外语水平未达标 的申请人,不予接收。
2.5. 资助政策
2.5.1. 资助内容
-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资助期限内的 奖学金,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学费资助:对国家急需专业领域的在读生审批后可提供学费资助,标准不高于 3000 美元/人/月,不足部分需与外方协商减免或由实施单位筹措经费支付,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对访问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提示:2026 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 选拔流程
3.1. 第一批遴选(4 月申报)
卓工专项 2026 年第一批遴选日程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流程说明 |
|---|---|---|
| 3 月 17 日 12:00 前 | 学院 | 提交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教务处(本科+访学)、研究生院(联培硕博)、国际处(院级推荐意见表、人员材料审核表) |
| 3 月 23 日 12:00 前 | 教务处 / 研究生院 | 汇总评审排序名单及材料,提交至国际处 |
| 3 月 25 日 ~ 31 日 | 国际处 | 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汇总校内报名材料 |
| 4 月 1 日 ~ 10 日 | 国际处 | 组织推荐人员网上报名 |
| 4 月 10 日起 | 国际处 | 上报推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 2026 年 6 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公布第一批录取结果 |
3.2. 第二批遴选(9 月申报)
卓工专项 2026 年第二批遴选日程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流程说明 |
|---|---|---|
| 8 月 26 日 12:00 前 | 学院 | 提交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处 |
| 9 月 2 日 12:00 前 | 教务处 / 研究生院 | 汇总评审排序名单及材料,提交至国际处 |
| 9 月 4 日 ~ 10 日 | 国际处 | 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汇总校内报名材料 |
| 9 月 11 日 ~ 20 日 | 国际处 | 组织推荐人员网上报名 |
| 2026 年 11 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 |
3.3. 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自身截止时间,提前收集本院申请材料并完成初审。在截止日期前须提交以下材料:
3.3.1. 提交至教务处(本科+访学类别)
- 项目推荐候选人名单(电子版)
- 本科生的天津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
- 英文学习计划(学院初审盖章)
- 访学类别的师德考核表(学院签字盖章)
- 教职工项目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
3.3.2. 提交至研究生院(联培博士、硕士类别)
- 项目推荐候选人名单(电子版)
- 天津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
- 英文学习计划(仅联培硕士需提交,学院初审盖章)
3.3.3. 提交至至国际处
- 院级推荐意见表(盖章纸质版及 Word 版)
- 《人员材料审核表》 (仅填写无需签字盖章)
4. 派出与管理
录取人员派出前须登录信息平台签署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 银行卡,自行办理 护照、签证、 《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机票 预订等派出手续。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通过本项目出国时,不受回国后满 2 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5. 人选条件
5.1. 基本条件
- 符合 《202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 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 满足项目外语条件要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 曾获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 2 年;
-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5.2. 选派类别要求
卓工专项 2026 年选派人员要求
| 类别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
| 本科插班生 | 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 申请时年满 18 周岁(第一批 2008 年 4 月 10 日前出生,第二批 2008 年 9 月 20 日前出生) | 成班派往同一国家同一留学院校,每班不少于 5 人,须指定带队教师,可跨学院成班 |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 不超过 30 周岁(199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 — |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 不超过 35 周岁(199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 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
| 访问学者 | 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 不超过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 专任教师应具副高及以上职称;管理人员应在有关领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 2 年。须负责本科插班生日常管理,不单独派出 |
5.3. 外语合格条件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 ~ 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表格:卓工专项 2026 年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
| 语种 | 合格标准 |
|---|---|
| 雅思(学术类) | 6.5 分 |
| 托福(iBT) | 95 分 |
| 德语 / 法语 / 意大利语 / 西班牙语 | 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 级 |
| 日语 | 二级(N2) |
| 韩语 | TOPIK 4 级 |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 高级班,其他语种为 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包括托福家庭版 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 IELTS Indicator)达到外方要求的,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证明。
- 有效期说明:WSK、教育部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CECRL、TOPIK、JLPT 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 赴非英语国家说明: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若邀请信明确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英语达到合格标准即可申请;若邀请信明确使用英语以外语种或未明确工作语言,须达到相应语种合格要求。
6. 申请材料
6.1. 网申材料清单
表格:卓工专项 2026 年网申材料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本科插班生 | 联培硕士 | 联培博士 | 访问学者 | 操作方式 |
|---|---|---|---|---|---|---|
| 1 | 出国留学申请表 | √ | √ | √ | √ | 网申填写 |
| 2 | 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3 | 学习计划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4 | 成绩单(自本科起)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5 | 外语水平证明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6 | 有效身份证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7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8 | 职称证明 | × | × | × | √ | 扫描上传 |
| 9 | 学费明细 | √ | √ | √ | × | 扫描上传 |
6.2. 院级材料
除上述网申材料外,学院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项目推荐候选人名单(电子版)
- 院级推荐意见表(盖章纸质版及 Word 版)—— 须含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方面的审核意见,以及对申请人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出国留学必要性与学习计划可行性的具体推荐意见(480 字含标点)
- 卓越工程师国际化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仅填写,无需签字盖章)
6.3. 材料要求说明
6.3.1. 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填写有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可提回修改,但正式提交并由实施单位接收后将不能提回及修改。
6.3.2. 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须为无条件邀请信,须明确以下内容:
- 基本信息:姓名、国内院校等
- 留学身份:本科插班生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访问学者
- 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第一批)或 2026 年 12 月 1 日(第二批),且不晚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须明确留学期间工作语言
-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可提供)
-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 资金资助/收取费用情况
-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3.3. 学习计划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 字以上),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 字以上),由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 本科插班生:须包含课程安排或学习任务、须修学分数、时间安排(报到时间、课程学习时间及考试考核时间)等,由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6.3.4. 成绩单
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成绩。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6.3.5. 外语水平证明
按项目外语合格条件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3.6. 有效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文档中。
6.3.7.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本科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可使用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6.3.8. 职称证明
提供持有的最高职称证书扫描件,可用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6.3.9. 学费明细*
由留学单位出具的学费明细,须明确学费收取金额、币种。不涉及学费资助的申请人,请上传空白页。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 2026 年卓越工程师专项遴选通知(学院版)》
- 《天津大学 2025 年卓越工程师国际化培养项目遴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