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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材料学院推免遴选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4-9-24 23:17  浏览量:1,151

1. 概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2021 级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材料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 ② 推免录取人数③ 推免率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61 26 19
12 人获得加分
31.15%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
40 16 12
6 人获得加分
30.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金属)
38 19 14
7 人获得加分
36.84%
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机)
24 11 8
3 人获得加分
33.33%
功能材料 22 11 8
4 人获得加分
36.36%
总计 185 83 61
32 人获得加分
32.97%

注:
① 部分专业人数来自《天津大学 2025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以学院通知为准;
② 可申请优秀加分学生名单中,未去除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④ 材料学院另有 1 人获得 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推免资格,未纳入上表统计;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公示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 2025 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制订《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3.2. 申报阶段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周四)12:30 前 提交带有本人签字的纸质版《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天津大学材料学院推免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并通过思想品德考核,方具有申请资格。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交 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对于进入可申请优秀加分名单的学生,若主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需由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并由 本人签字 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由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数量不少于 5 人)。小组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进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周五)12:30 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4. 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将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官网及学院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 申请条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 年 6 月毕业,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必修课程积欠学分(缓考不计入);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5. 考核方式

从 2021 年起,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荐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经推免工作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优秀加分成绩后,学院将计算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认最终推免名单。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评成绩 = 学习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

  • 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成绩计算;
  • 优秀加分: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由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和最终确认。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加分上限为 3 分。各项累计加分超过 3 分的按 3 分计算。

在学校下达推免生名额后,学院各专业将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在推免生名额的 14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材料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参军入伍服兵役:封顶 2
  • 志愿服务与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0.5
  • 科研成果:封顶 2
  • 竞赛获奖:封顶 2
  • 荣誉表彰:封顶 2

6.1. 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退役后持天津大学武装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可予以加分 2 分。

6.2. 志愿服务与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参加志愿服务与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者累计不超过 0.3 分,累积加分超过 0.3 分的按 0.3 分计算。

(1) 志愿服务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赛事/会议志愿服务,且由天津大学各学院(部)、机关单位官方发布招募信息,持有相关证明材料者,可予以加分。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志愿服务推免加分规则

参加符合要求的志愿服务次数 加分规则
1
(参加 2 次相同活动志愿服务者,按 1 次计)
0.1
2 次及以上 0.2

(2) 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单次实习时间须在 2 周及以上),且由天津大学各学院(部)、机关单位官方发布招募信息,持有相关证明材料者,可予以加分。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国际组织实习推免加分规则

参加符合要求的国际组织实习次数 加分规则
1
(参加 2 次相同国际组织实习者,按 1 次计)
0.15
2 次及以上 0.3

6.3. 科研成果

学生若同时申请 学术论文授权专利 的加分,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1 次。

(一) 发表学术论文

学生在本科阶段发表的科研论文,若申请加分,要求本人为 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 天津大学

论文按照发表时的分区计算分数,顶尖学术论文参考学院认定的顶尖学术期刊标准。发表论文必须是获得 DOI 号的论文。会议论文被 EI 收录,需要有正式的检索号,没有检索号不计算。普通会议论文,必须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得分按期刊类别计算。部分中文期刊没有 DOI 号的,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期刊或论文版面费发票(缴费证明)。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优秀加分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见下表: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发表学术论文推免加分规定

论文类型 加分规则
顶尖学术论文 2
一区论文 0.5
二区论文 0.25
SCIE 收录 0.15
EI 收录 0.1
核心期刊论文 0.05

注:学生发表多篇论文,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1 次。

补充说明:

(1) SCIE 和 EI 期刊收录的论文

a. SCIE 是指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网络版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b. EI 期刊论文是指被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收录的期刊论文。

SCIE 和 EI 均指网络版数据库,论文被录用后即可认定。

(2) 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来源期刊录用或发表的论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

(3) 关于学院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认定

按照材料学院 “顶级” 和 “一流” 学术期刊目录执行。

(二) 专利授权

学生在本科阶段发表的专利授权,若申请加分,申请科学技术发明专利应为 学生本人 是第一发明人,且 天津大学 拥有专利权的授权专利。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专利授权推免加分规则

发表符合要求的授权专利数量 加分规则
1 项 0.15
2 项及以上 0.3

6.4. 竞赛获奖

学生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可申请加分。如有多项竞赛获奖,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1 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可参与认定的竞赛包括: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竞赛认定类型

类型 范围
重点支持竞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学院认定的竞赛 A 类竞赛(仅限国际级、国家级)
B 类竞赛(仅限国际级、国家级)
其他学术科研类、人文艺术类、实践体育类竞赛 申请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推荐工作小组参照 A 类竞赛加分规则进行认定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重点支持竞赛推免加分规定

重点支持竞赛 加分规则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中国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金奖:2
银奖:1
铜奖:0.5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一等奖(含特等奖): 2
二等奖:1
三等奖:0.5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金奖:2
银奖:1
铜奖:0.5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 A 类竞赛列表

序号 竞赛名称
1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4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6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8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9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
10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11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2 “外研社杯” 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
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3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 · 华灿奖
14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15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17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18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19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2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1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2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3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移动应用创新赛
网络技术挑战赛
人工智能创意赛
24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25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26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27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大赛
28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29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0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1 未来设计师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32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3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34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35 “中国软件杯” 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6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37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38 “大唐杯” 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39 华为 ICT 大赛
40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41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42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43 全国高校 BIM 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44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
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
国际贸易竞赛
创新创业竞赛
45 “学创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46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47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8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9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50 “21 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51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2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53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54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55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56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57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58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59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60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61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62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63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64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65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66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67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大赛)
68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69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70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71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72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73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74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75 “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注:
① 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 2023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
② 学生在各类人文艺术类、实践体育类等其他竞赛活动中获得国际、国家级奖励奖项及表彰的,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推荐工作小组参照 A 类竞赛加分规则进行认定;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 B 类竞赛列表

序号 竞赛名称
1 全国高校无机非金属材料基础知识大赛
2 全国大学生焊接创新大赛
3 中国机器人焊接技能大赛—机器人焊接大赛
4 全国大学生材料设计邀请赛
5 全国大学生高分子实验实践大赛
6 全国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
7 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虚拟仿真大赛


表格:材料学院 2025 年学术竞赛加分规则

赛事级别 加分规则
A 类竞赛 一等奖(含特等):1
二等奖:0.5
三等奖:0.25
B 类竞赛 一等奖(含特等):0.5
二等奖:0.3
三等奖:0.1

注:未在表中列出的竞赛,申请者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认定。

6.5. 荣誉表彰

学生本科阶段在校期间获得 全国道德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等在全国上下影响深远的国家级荣誉表彰的学生,可予以加分不超过 2 分。如有多项荣誉表彰,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1 次。

6.6. 国优计划

学生在 2025 级 “国优计划” 专项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中取得 优秀营员 资格,可予以加分 1 分。若学生放弃参加 “国优计划” 专项,则不予以加分。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2. 联系方式

  • 咨询及投诉电话:022 - 85356633
  • 咨询及投诉邮箱:jiaoxue@tju.edu.cn
  • 公告网址:http://mse.tju.edu.cn/(通知公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