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外国语学院推免遴选
1. 概述
外国语学院 2019 级本科生(2023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2.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2.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 2023 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工作小组,制订《天津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2.2. 申报阶段
符合推免遴选资格的学生,需要提交纸质版《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对于进入可申请优秀加分名单的学生,若主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学生 本人签字 确认。
2.3. 鉴定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后,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答辩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答辩结束后,专家审核小组参考遴选指标体系给予学生相应优秀加分。未尽事宜由专家审核小组决定。
2.4. 公示阶段
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如无异议,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天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3. 申请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英语专业学生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成绩合格;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考核方式
从 2022 年起,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将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参考优秀加分申请材料,计算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认最终推免名单,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本科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5.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和认定的附加分数,加分上限为 3 分。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后,结合学科专业情况,在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且符合学院推免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优秀加分:
- 在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参军入伍服兵役:封顶 1 分
- 支教志愿服务:封顶 1 分
- 省市及以上级志愿服务:封顶 0.05 分
- 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0.5 分
- 科研成果:封顶 3 分
- 竞赛获奖:封顶 3 分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对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未通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或组织答辩的优秀加分申请,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1. 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应征参军入伍服兵役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1 分。
5.2. 参加支教志愿服务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支教志愿服务满 1 年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1 分。
5.3. 省市及以上级志愿服务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省市及以上级志愿服务的,须提供省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0.05 分。
5.4. 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相关的实习证明,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0.5 分。
5.5. 科研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高质量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天津大学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或天津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由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0.5 ~ 3 分。
学生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表但已录用的,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及复印件。待正式发表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6. 竞赛获奖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参照以下规则申请加分:
表格:外国语学院 2023 年竞赛获奖推免加分规则
重点支持竞赛 | 加分规则 |
---|---|
国际级奖励(一等奖) | 3 分 |
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或国际级奖励(二等奖) | 2.5 分 |
国家级奖励(二等奖)或国际级奖励(三等奖) | 1 分 |
国家级奖励(三等奖) | 0.5 分 |
注:
(1) 国内权威科研竞赛界定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1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2) 非科研竞赛类的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以上的奖励,参照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三等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3) 竞赛获奖认定依据为竞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奖项参照上述加分办法计分;
(5) 团体奖项中若团队人数为 2 人,按照加分办法同级别个人奖项分值 60%、40% 计算;若团队人数为 3 人,按照加分办法同级别个人奖项分值 50%、30%、20% 计算;若团队人数为 4 人,按照加分办法同级别个人奖项分值 40%、30%、20%、10% 计算;若团队人数为 5 人及以上,按照加分办法同级别个人奖项分数除以人数的平均分计算;
(6) 比赛设特等奖的,则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原一等奖视为二等奖,原二等奖视为三等奖,原三等奖仍视为三等奖进行计分;
6. 其他说明
6.1. 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2. 学术不端处理制度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3. 联系方式
对初选名单有异议的或对推免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或举报:
- 外国语学院电话:022 - 27403844、022 - 27403691
- 教务处电话:022 - 85356049
- 咨询及投诉邮箱:chexi@tju.edu.cn
7. 名额统计
表格: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可申请加分人数① | 推免录取人数 | 推免率 | 综合成绩最低分② |
---|---|---|---|---|---|
英语 | 48 | 18 | 12 | 25% | 89.624 |
注:
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 150% 推免人数向上取整计算;
②综合成绩 = 学生前 3 年的加权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优秀加分认定情况公示》
-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过初选学生名单》
- 《天津大学 2023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