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环境学院推免遴选
1. 概述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 2021 级本科生(2025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环境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环境学院 2025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① |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 推免资格人数③ | 推免率 |
---|---|---|---|---|
环境工程 | 42 | 17 | 14 | 33.33% |
环境科学 | 26 | 10 | 8 | 30.77%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2 | 18 | 15 | 28.85% |
总计 | 120 | 45 | 37 | 30.83% |
注:
① 各专业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在推免人数的 120%,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 和 公示 等 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环境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接受学生对推免生遴选结果的申诉。
学院成立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 “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
3.2. 申报阶段
进入推免生遴选范围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 书面申请。符合申请优秀加分条件的学生还需本人向学院提交相应支撑材料。申请人必须确保所填材料真实有效,遴选过程中采用监督举报制度,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推免资格。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三名教师代表(1 名/系),所有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优秀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并组织相关学生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程序,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4. 公示阶段
学院遴选结果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24 日 期间在院内和学院网站进行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结束后向学校报送推免生遴选结果及材料。
4. 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应届毕业生(2025 年 6 月毕业,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 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 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需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5. 考核方式
从 2021 年起,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只参考学生前三年课程考核平均成绩(百分制)、优秀加分申请材料,依据 综合考评成绩 的高低,学院从进入遴选范围的学生中遴选出推免生。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评成绩 = 学习成绩 + 优秀加分
其中:
- 学习成绩:按学生前三年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计算
- 优秀加分:优秀加分由学生根据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的附加分数,最高不得超过 1.2 分。
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的 120% 确定推免生遴选范围。如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不符合遴选条件,可按照学业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60% 且符合环境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学院推免生加分项包括:
- 参军入伍服兵役:封顶 0.2 分
- 参加志愿服务:封顶 0.2 分
- 到国际组织实习:封顶 0.2 分
- 科研成果:封顶 0.4 分
- 竞赛获奖:封顶 0.2 分
注意:
- 加分项目的获得时间应为学生的本科阶段,截止到申请日前;
-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1.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给予 0.2 分的加分。
6.2. 参加志愿服务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志愿工作,给予 0.2 分的加分。
6.3. 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校期间具有国际组织岗位实习经历,给予 0.2 分的加分。
6.4. 科研成果
原则上仅限学生在 高水平期刊 上以 独立作者 或 第一作者、或 与指导教师联合(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 科研论文,每个学生提供 1 篇代表作,根据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评价:
表格:环境学院 2025 年科研成果推免加分规则
科研成果评价结果 | 加分规则 |
---|---|
优秀 | 0.4 分 |
良好 | 0.2 分 |
一般 | 0.1 分 |
6.5. 竞赛获奖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 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及以上 奖励的(国际赛事 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每个学生可提供 1 个代表奖励,学院根据等级进行加分:
表格:环境学院 2025 年科研竞赛推免加分规则
奖项级别 | 加分规则 |
---|---|
一等奖及以上 | 0.2 分 |
二等奖 | 0.1 分 |
三等奖 | 0.05 分 |
注:体育和美育竞赛获奖可参考科研竞赛进行加分;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环境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天津大学 2025 届本科生生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