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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建筑学院推免遴选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3-9-29 17:47  浏览量:5,589

1. 概述

建筑学院 2019 级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本科生,2020 级环境设计专业本科生(2024 年 6 月毕业)若符合申请条件,可报名参加建筑学院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遴选考核。其中:

  • 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
  • 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 名额统计

表格:建筑学院 2024 年推免统计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① 可申请加分人数② 推免录取人数③ 推免率
建筑学 108 51 34 31.48%
城乡规划 44 20 13 29.55%
风景园林 21 11 7 33.33%
环境设计 40 18 12 30.00%
总计 213 100 66 30.99%

注:
① 各专业人数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② 可申请加分人数按照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如果名单内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往后顺延,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
③ 各专业推免录取人数以最终公示结果为准;

3. 工作流程

推免工作分为 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公示4 个阶段,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3.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3.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并提交《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符合申请优秀加分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交 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竞赛类加分需提供竞赛原始图纸、获奖证书扫描件、参赛排名认定书。

在此阶段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 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 签字确认

3.3. 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组(小组成员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后,组织加分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都将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4. 公示阶段

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建筑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将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4. 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024 年 6 月毕业);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 425 分及以上;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需对四级分数低于 425 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5. 考核方式

从 2021 年,起学院对推免遴选方式实行改革,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只参考学生本科阶段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优秀加分申请材料,计算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认最终推免名单。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评成绩 = 本科阶段课程考核平均成绩 + 优秀加分成绩

其中:

  • 优秀加分:根据建筑学院推免生加分评价细则确定;

加分后综合成绩如果出现平分现象,取平时成绩高者;如果平时成绩出现平分现象,取全部设计课成绩高者。

6. 加分评价细则

优秀加分是指建筑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细则中明确优秀加分的分值,量化评分标准。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 专业最高不得超过 3 分。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按照推免生名额的 150% 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往后顺延。

对于品学兼优、热爱祖国,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 前 60% 且符合建筑学院推免生实施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建筑学院推免生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 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 在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
  • 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担任团队负责人
  • 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 1 枚金牌及以上成绩

建筑学院推免生优秀加分包括以下两个指标体系:

  • 竞赛类:
    • 科研竞赛
    • 奖学金
  • 综合发展类: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评优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体育竞赛
    • 文艺比赛
    • 志愿公益服务

每个体系内只取最高的一项加分,两个指标体系可累计加分。两个体系加分合计上限分值不超过 3 分(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专业)。

6.1. 竞赛类

6.1.1. 科研竞赛

学生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权威竞赛中获较好成绩,参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设计竞赛分级参考标准》、《建筑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竞赛获奖加分参考表》《建筑学院学科竞赛赛事统计表及分区》三份文件进行加分。

(1) 竞赛分区认定规则

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三种及以上的竞赛为一区;满足任意两种者及以上者为二区;满足任意一种者为三区;未能满足任何条件者不予认定。建筑学院对“国际竞赛”的认定保留最终解释权。

  • 【1.1】由国际建筑师协会或分会(如 UIA、AIA 等)、建设部或教育部直属的建筑行业学会(如中国建筑学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设计竞赛;
  • 【1.2】已连续主办 5 届以上的设计竞赛,均从第 5 届起开始认定(如果竞赛中途更名,但与原竞赛具有明显且连续的传承关系,可按照原竞赛创办时间计算);
  • 【1.3】最近三年中至少一年的设计竞赛投稿数量满足:
    • 公开赛超过 400 份;
    • 选拔赛初期投稿基数超过 400 份;
    • 邀请赛超过 50 份;
  • 【1.4】竞赛最高单项奖金额度 3 万元及其以上;

表格: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设计竞赛分级参考标准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等级 分区 学科
1 “城垣杯”规划决策支持模型设计大赛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学术委员会
3 国内一区 城乡规划
2 WUPENiCity 城市设计学生作业国际竞赛 世界规划教育组织(World Urban PlanningEducation Network)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iCity网站(UNESCO-iCity Website)
Guihua 杂志联合举办
3 国内一区 城乡规划
3 WUPENiCity 城市可持续调研报告国际竞赛 世界规划教育组织(World Urban PlanningEducation Network)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iCity网站(UNESCO-iCity Website)
Guihua 杂志联合举办
3 国内一区 城乡规划
4 全国高等院校大学生乡村规划方案竞赛 2 国内二区 城乡规划
5 国际绿点大赛 中国科协主办、中国规划学会协办 2 国际四区 城乡规划
6 IFLA 设计竞赛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 5 国际一区 风景园林
7 ASLA 学生奖 美国风景园林师协会 5 国际一区 风景园林
8 国际景观双年展 加泰罗尼亚建筑师协会 4 国际二区 风景园林
9 全国高等学校风景园林专业毕业设计作业大展赛 全国高等学校风景园林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3 国内一区 风景园林
10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3 国内一区 风景园林
11 艾景奖国际园林规划设计大赛 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 3 国内一区 风景园林
12 园冶杯大学生国际竞赛 “园冶杯”国际竞赛组委会 3 国内一区 风景园林
13 北林国际花园建造节 北京林业大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3 国内一区 风景园林
14 美丽奖世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 3 国际三区 风景园林
15 “文科杯”大学生景观设计大赛 广东园林学会、文科园林 1 国内三区 风景园林
16 “Garden”花园杯植物景观设计竞赛 黑龙江省花卉协会 1 国内三区 风景园林
17 米兰国际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竞赛目录)
3 国内一区 环境设计
18 中国装饰设计大赛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3 国内一区 环境设计
19 中国空间艺术构造大展 中国美术家协会 3 国内一区 环境设计
20 为中国而设计-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 中国美术家协会 3 国内一区 环境设计
21 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筑美术教学工作委员会 3 国内一区 环境设计
22 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国内一区 环境设计
23 中国公益∙乡村建造营 中国扶贫基金会 2 国内二区 环境设计
24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教育部竞赛目录) 2 国内二区 环境设计
25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教育部竞赛目录) 2 国内二区 环境设计
26 全国设计大师奖 大师奖组委会 2 国内二区 环境设计
27 中装杯全国大学生环境设计大赛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 国内二区 环境设计
28 中国“设计再造”创意展 中国建筑学会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
2 国内二区 环境设计
29 天津市大学生工业与艺术设计竞赛 天津市教委 1 国内三区 环境设计
30 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1 国内三区 环境设计
31 中国高等院校设计作品大赛 《设计杂志》 1 国内三区 环境设计
32 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1 国内三区 环境设计
3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与政府.各高校共同举办 5 国际一区 建筑学
34 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国际建筑师协会(UIA)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TJU)
《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
5 国际一区 建筑学
35 Skyscraper-Evolo Evolo杂志社 5 国际一区 建筑学
36 硝子国际建筑设计竞技 日本硝子会社 5 国际一区 建筑学
37 亚洲建筑设计新人战竞赛 日本建筑新人赛组委会 5 国际一区 建筑学
38 国际威卢克斯建筑学生设计大赛 国际建筑师协会(UIA)
欧洲建筑教育协会(EAAE)
威卢克斯集团(VELUX)
5 国际一区 建筑学
39 中国建筑新人赛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承办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0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优秀教案及优秀作业 全国高等建筑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1 谷雨(REVIT)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2 同济大学国际建造节 同济大学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3 “清润奖”大学生论文竞赛 全国高等建筑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中国建筑教育》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4 中国建筑新人赛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承办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5 天作杯建筑设计竞赛 全国高等建筑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建筑师杂志社
3 国内一区 建筑学
46 polus polus,木结构住宅公司(日本) 3 国际三区 建筑学
47 釜山国际建筑设计工作营 韩国建筑学会釜山支部
日本建筑学会近畿支部组织
3 国际三区 建筑学
48 台达杯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 国际太阳能学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2 国内二区 建筑学
49 威海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方案竞赛 中国建筑学会 2 国内二区 建筑学
50 全国城乡建成遗产保护优秀学生设计作业 同济大学、天津大学等 1 国内三区 建筑学
51 天津设计周 天津市人民政府 1 国内三区 建筑学
52 TEAM20 建筑与规划新人奖 台湾都市计画学会 4 国际二区 综合
5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 3 国内一区 综合
54 “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 团市委和市教委等共同主办 1 国内三区 综合
55 天津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天津市教委 1 国内三区 综合
56 包豪斯国际设计竞赛 包豪斯国际设计协会(BIDA)
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包豪斯设计研究院
3 国际三区 综合
57 园冶杯 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组委会 3 国际三区 综合
58 绿色校园概念设计大赛 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2 国内二区 综合
59 亚洲设计学年奖 亚洲城市与建筑联盟 2 国内二区 综合
60 艾景奖国际园林规划设计大赛 ILIA·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行业协会 2 国内二区 综合
61 Busan International Design Competition(釜山国际设计竞赛) Busan Metropolitan City,
the Busan Office of Education
and hosted by the Design Council Busan
2 国际四区 综合

注:上表不包含的竞赛以及表内竞赛信息有误或不详者,获奖者可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学院加以认定;

(2) 获奖名次认定规则

  • 【2.1】若竞赛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排名奖,则获奖者按照该竞赛的自然排序认定,且仅认定至第三级奖项;
  • 【2.2】若竞赛不设排名(如均为优秀奖),满足 【1.1】 要求的按照该类竞赛的一等奖认定,其余均按照三等奖认定;
  • 【2.3】除 【2.2】 项以外的鼓励奖、佳作奖、提名奖和优秀奖均不予认定;

根据以上名次认定标准,结合国际竞赛和国内分区,最终确定竞赛综合获奖等级及评价指数见下表:

图片:建筑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竞赛获奖加分参考表

建筑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竞赛获奖加分参考表.png

(3) 集体获奖名次的认定

参照《建筑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竞赛获奖加分参考表》执行。

6.1.2. 奖学金

学生获得建筑学院徐中奖学金,特等奖给予 1.5 分加分,金奖给予 1 分加分,银奖给予 0.6 分加分。

6.2. 综合发展类

6.2.1. 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的,给予 2.5 分加分。

6.2.2. 评优

学生在校期间获评建筑学院 “十佳杰出青年” 荣誉称号,给予 0.3 分加分。

6.2.3. 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0.2 分加分。

6.2.4. 体育竞赛

学生由天津大学组织参加体育竞赛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的,给予 0.2 分加分。

6.2.5. 文艺比赛

学生由天津大学组织参加重要文艺比赛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的,给予 0.2 分加分。

6.2.6. 志愿公益服务

学生由天津大学组织参加志愿公益服务、社会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盖章)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给予 0.2 分加分。

7. 其他说明

7.1. 回避制度

建筑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7.2. 联系方式

  • 咨询、投诉电话:022 - 27404491 - 601
  • 咨询、投诉邮箱:108928434@qq.com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设计竞赛分级参考标准 2020》
  • 《建筑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竞赛获奖加分参考表》
  • 《建筑学院学科竞赛赛事统计表及分区》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4 年推免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