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级硕士新生报到所需材料
1. 概述
亲爱的 2026 级硕士研究生新同学,你好!首先,祝贺你以优异的成绩来到天津大学,成为新的北洋人!
根据天津大学新生入学迎新的有关安排,2026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需完成以下事宜:
- 通讯地址
- 调档函
- 团组织关系迁移
- 落户补充通知
- 定向研究生培养协议
图片:天津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事宜

2. 通讯地址
天津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6 年 6 月中下旬 以 EMS 方式寄出。学校将根据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邮寄,如需修改联系方式(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考生本人联系电话),请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2.1. 适用对象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其中 天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统一在学院领取、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往届生无需填写。
2.2. 修改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 ~ 6 月 2 日。6 月 2 日后不再接受修改申请。
- 网址: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
- 操作:手机号注册绑定身份证号,登录后进入 “硕士招生—邮寄信息” 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未填写者:按网报时填写的地址寄出。
2.3. 注意事项
- 请确保地址和电话可正常收件(录取通知书以 EMS 寄出);
-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非全日制):通知书须到录取学院自行领取,不邮寄;福州学院到研招办(9 教 217 室)领取;
- 录取通知书预计 6 月下旬寄出,单号后续在研招网公布。
3. 调档函
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寄送。
3.1. 适用对象
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以下类型不需调档:
- 天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 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往届生
- 定向就业研究生
3.2. 电子调档函下载流程
2026 年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请登录 天津大学招生管理系统( https://sszs.tju.edu.cn/10056/main/user/index ),在 “硕士招生-调档函” 界面,下载并打印调档函,持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办理调档。我校电子调档函采用电子印章技术,可在线核验真伪。
3.3. 调档要求
档案须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寄达各学院指定地址(详见附件)。请勿寄至研招办。
应届生待档案齐全后调档;往届生须将含工资关系的完整人事档案全部调入,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能取得学籍。
3.4. 逾期后果
档案未按时寄达将影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后果自负。
3.5. 时间要求
- 时间:2026 年 6 月 4 日 ~ 新学年开学
错过调档函下载时间可至 北洋园校区 1895 行政楼 A209 补办。其他未尽事宜(如自带档案提交要求、暑期档案接收、档案补办要求等)详见 附件 1。
4. 团组织关系
4.1. 适用对象
凡学籍在天津大学的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团员均应转入团组织关系。
4.2. 转接方式
- 线下转入:入校后持 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组织介绍信 等材料到录取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原单位未办理团员证转出手续的,不予转入;
- 线上转出:由转出团组织(原单位)或本人登录 “智慧团建” 系统发起转出申请,转入组织选择 “天津大学xx学院/学部 2026 级新生临时团支部”(各团支部信息及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
4.3. 注意事项
入学后 6 个月内无故不办理转接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团。团员证丢失但有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的,先转入材料再补办团员证;团员证丢失且无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的,须回原单位补填《共青团员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再办理转接手续。
4.4.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及咨询电话详见 附件 2。
5. 党组织关系
2026级研究生新生即将在秋季入学,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项提醒如下:
(1) 全日制研究生党员:如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如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没有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抬头均写具体所去学院(部)党委(具体党组织名称同上表),具体去向写 “天津大学XX学院”。介绍信必须由本人携带,报到后交到所在学校党组织。党员档案是个人人事档案一部分,可随同人事档案一并邮寄到学校,也可原单位密封好后由党员本人带到学校上交。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如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天津大学,因档案无法调入学校,除党员组 织关系介绍信外,须同时携带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党员档案齐全证明信等。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预备党员,须同时将党员档案转交至所在学院党组织。
(3)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密封后入校提交给辅导员,所在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后要做好接续培养。
接收党组织选择所在学院(部)党组织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 附件 3。更多党建工作咨询,可关注 “天大党建” 微信公众号了解。
6. 落户补充通知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天津市(十六区)家庭户口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十六区)集体户口新生及外省市户口新生,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由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解决户口。
新生落户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约半年左右),需要用户口办理身份证、出国手续、购车购房、公证等相关事宜的新生,请在户口迁出之前办理完毕,以免在迁移过程中耽误正常使用。
其他未尽事宜及咨询电话详见 附件 4。
7. 定向研究生培养协议
天津大学 定向研究生培养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已开放下载打印,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7.1. 下载打印
(1) 自 6 月 4 日起,我校 2026 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新生可登录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s://sszs.tju.edu.cn/10056/main/user/index ),在 “硕士招生-定向协议下载” 界面,下载并彩色打印协议,如有问题,请发送到邮箱 yzb@tju.edu.cn。我校采用电子印章技术,可在线核验真伪。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学生在教育部专用平台签约。
(3) “援藏计划” 录取考生先签订协议(本人、定向单位)后,报送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教育厅签章后将统一邮寄至学校,学生无需自行邮寄。
7.2. 签字盖章
学生需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名,在工作单位盖章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若协议中甲方工作单位与现所在单位不一致,需提交报名时定向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在职与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纸质版与协议一并提交,电子版与协议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方可将协议中甲方工作单位手写改为现所在单位,盖现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并将以下说明填入协议空白处:
说明:按照协议有关规定,定向生在毕业时应定向就业到定向工作单位,学籍档案寄至定向工作单位。因填报有误/单位发生变更/其他原因(注明),现予以更正。本人承诺,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由个人承担(在说明后签名)。
7.3. 提交方式
学生须于入学报到前将盖章扫描的协议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部)审核,并于入学报到时将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的协议纸质版提交至学院(部)保存,电子版上传至天津大学迎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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