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材料学院
1. 概述
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大一或大二年级时若符合当学年的转专业申请条件,可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的专业。
2. 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每年在 4 ~ 6 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表格: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时间汇总
年份 \ 阶段 | 发布实施细则 | 遴选考核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公布正式名单 |
---|---|---|---|---|
2024 年 | 4 月 30 日 | 5 月 14 ~ 21 日 | 5 月 22 日 | 6 月 6 日 |
2023 年 | 5 月 9 日 | 5 月 18 ~ 25 日 | 5 月 26 日 | 6 月 10 日 |
2022 年 | 5 月 14 日 | 5 月 23 日 | 5 月 24 日 | 6 月 14 日 |
2021 年 | 5 月 13 日 | 5 月 21 ~ 30 日 | 5 月 31 日 | 6 月 15 日 |
2020 年 | 5 月 11 日 | 5 月 19 ~ 28 日 | 5 月 29 日 | 6 月 12 日 |
2019 年 | 5 月 5 日 | 5 月 17 日校级笔试 5 月 11 ~ 27 日院级考核 |
5 月 28 日 | 6 月 10 日 |
2018 年 | 4 月 27 日 | 5 月 12 日校级笔试 5 月 5 ~ 20 日院级考核 |
5 月 21 日 | 6 月 1 日 |
3. 名额
3.1. 计划接收名额
学院每年将根据目前各专业规模及教学资源配备情况(师资力量、实验室设施等),确定各专业的转专业可接收名额。总体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20% 的增幅。
表格:材料学院 2024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3 级 | 2022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31 | 20% | 26 | 137 | 20% | 27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4 | 20% | 8 | 47 | 20% | 9 |
功能材料 | 27 | 20% | 5 | 22 | 20% | 4 |
注:
① 2022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由各专业方向教学负责人进行评估,若比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③ 2022 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3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3 级学生排序录取),报名系统中按照 2023 级报名;
表格:材料学院 2023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2 级 | 2021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41 | 20% | 28 | 104 | 20% | 20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6 | 20% | 9 | 50 | 20% | 10 |
功能材料 | 29 | 20% | 5 | 22 | 20% | 4 |
注:
① 学院总体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20% 的增幅;
② 2021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由各专业方向教学负责人进行评估,若比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③ 2021 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2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2 级学生排序录取),报名系统中按照 2022 级报名;
表格:材料学院 2022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1 级 | 2020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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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25 | 10% | 12 | 156 | 10% | 15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0 | 10% | 5 | 43 | 10% | 4 |
功能材料 | 26 | 10% | 2 | 31 | 10% | 3 |
注:2020 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1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1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材料学院 2021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20 级 | 2019 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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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71 | 10% | 17 | 169 | 10% | 16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0 | 10% | 5 | 56 | 10% | 5 |
功能材料 | 33 | 10% | 3 | 29 | 10% | 2 |
注:2019 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0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0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材料学院 2020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9 级 | 2018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69 | 10% | 16 | 183 | 10% | 18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6 | 10% | 5 | 61 | 10% | 6 |
功能材料 | 29 | 10% | 2 | 35 | 10% | 3 |
注:2018 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19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19 级学生排序录取);
表格:材料学院 2019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8 级 | 2017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83 | 10% | 18 | 209 | 10% | 20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61 | 10% | 6 | 62 | 10% | 6 |
功能材料 | 35 | 10% | 3 | 35 | 10% | 3 |
表格:材料学院 2018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 2017 级 | 2016 级 | ||||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专业人数 | 扩容比例 | 接收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99 | 10% | 18 | 191 | 10% | 18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3 | 10% | 5 | 57 | 10% | 5 |
功能材料 | 33 | 10% | 3 | 30 | 10% | 3 |
3.2. 实际录取人数
表格:材料学院各专业转入统计(计划接收名额 / 实际录取人数)
年份 \ 专业名称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功能材料 |
---|---|---|---|
2024 年 | 2023 级:26 / 6 2022 级:27 / 0 |
2023 级:8 / 8 2022 级:9 / 0 |
2023 级:5 / 1 2022 级:4 / 0 |
2023 年 | 2022 级:28 / 2 2021 级:20 / 0 |
2022 级:9 / 5 2021 级:10 / 0 |
2022 级:5 / 1 2021 级:4 / 0 |
2022 年 | 2021 级:12 / 0 2020 级:15 / 0 |
2021 级:5 / 1 2020 级:4 / 0 |
2021 级:2 / 0 2020 级:3 / 0 |
2021 年 | 2020 级:17 / 0 2019 级:16 / 0 |
2020 级:5 / 0 2019 级:5 / 0 |
2020 级:3 / 0 2019 级:2 / 0 |
2020 年 | 2019 级:16 / 0 2018 级:18 / 0 |
2019 级:5 / 0 2018 级:6 / 0 |
2019 级:2 / 0 2018 级:3 / 0 |
2019 年 | 2018 级:18 / 2 2017 级:20 / 0 |
2018 级:6 / 0 2017 级:6 / 0 |
2018 级:3 / 0 2017 级:3 / 0 |
2018 年 | 2017 级:18 / 1 2016 级:18 / 1 |
2017 级:5 / 0 2016 级:5 / 0 |
2017 级:3 / 0 2016 级:3 / 0 |
注:
① - 代表此数据暂缺;
② 仅统计转出前的年级,暂无法统计降级转专业(即降转)的人数;
4. 申请要求
(1) 符合天津大学转专业申请条件,即 不符合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在校本科生:
- 在休学及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 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含入校选拔,如: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等);
- 大三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强基计划(含强基计划入校选拔)、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 等;
(2) 成绩优秀的 理工专业 学生,对于申请者的加权成绩排名、学分修读情况,历年要求如下:
- 2022 ~ 2024 年:无明确要求;
- 2020 ~ 2021 年:在现修读大类(专业)排名前 65%,无挂科;
- 2018 ~ 2019 年:无挂科;
(3) 对于申请者的专业知识要求,各专业如下: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022 ~ 2024 年:对本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专长者(如参与过相关竞赛或研究项目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功能材料
- 2023 ~ 2024 年:对本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专长者(如参与过相关竞赛或研究项目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2018 ~ 2022 年:修读过大学物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等相关专业课程,成绩优良;如有对能源材料学科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专长者(如参与过化学竞赛或参与能源材料领域研究项目等),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身体条件符合材料类专业招生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一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包括:提前批专业、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 等),都可以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专业。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单
- 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竞赛或研究项目的证明材料
5. 考核方式
由材料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由专业负责人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学分认定要根据该学生已修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本专业对应课程学习内容,遵循实质等效原则。通过审核和完成学分认定的学生再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学院负责组织面试考官、统计面试成绩并核分。根据合格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通过转专业遴选学生名单。
以下仅介绍往年的考核方式,后续年份的考核方式以当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准。
2021 ~ 2024 年
采取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科基础知识、英语能力和综合能力。然后参考学生在原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5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50% x 面试成绩(线下)
参考课程范围: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022 ~ 2024 年:在原专业的平均成绩;
- 2021 年:重点参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课程成绩;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023 ~ 2024 年:在原专业的平均成绩;
- 2021 ~ 2022 年:重点参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课程成绩;
- 功能材料:
- 2021 ~ 2024 年:在原专业的平均成绩;
注:接收名额末位相同分数的处理原则:若各项考核成绩全部相同,学院将对相同分数的学生再增加考核环节直至排出先后顺序。
2020 年
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5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50% x 面试成绩(线上)
注:
① 接收名额末位相同分数的处理原则:若各项考核成绩全部相同,学院将对相同分数的学生再增加考核环节直至排出先后顺序;
② 完成学分认定材科专业重点参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课程成绩;材控专业重点参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课程成绩。
2018 ~ 2019 年
采取线下笔试、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各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综合成绩 = 3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30% x 统一笔试成绩 + 40% x 面试成绩(线下)
注:材科专业重点参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课程成绩;
统一笔试成绩 是指参加由学校在下学期组织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统一测试成绩。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功能材料专业
综合成绩 = 5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50% x 面试成绩(线下)
注:材控专业参考《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课程成绩;
6. 结果公布
材料学院将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材料学院将最终通过专业遴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批准。
7. 放弃资格
学生应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转专业申请。报名截止后,转专业志愿不能变更,学生可在学院报送学校转专业名单之前的任何时段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8. 后续安排
8.1. 学分兑换
学生完成转专业后,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前,联系学院,完成学分认定和替代,学院将指导学生进行下一阶段的专业学习。
8.2. 年级设置
以 2024 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例,以下 2023 级指转专业时的大一年级,2022 级指大二年级:
(1) 2022 级学生需先进行学分兑换,由各专业方向教学负责人进行评估,若比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相差在 10 学分以内(包括 10 学分)则可随原年级学习并在 1 学年内补齐所差学分;若相差学分超过 10 学分,则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2) 2022 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如降级转入将占用 2023 级接收名额(即与 2023 级学生排序录取),报名系统中按照 2023 级报名。
8.3. 评奖资格
考虑到原专业和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可能不同,对于转入学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历年要求如下:
- 2021 ~ 2024 年:无明确限制;
- 2020 年:原则上不参加原学院(部)和材料学院第一学年(不降级学习的学生为第二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 2018 ~ 2019 年:无明确限制;
9. 其他说明
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服兵役期满已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转专业不受转专业名额限制,可单独排名,由材料学院决定是否接收。
10.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8 年 ~ 2024 年)
- 《天津大学关于公布本科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2018 年 ~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