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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环境学院

作者:刘家杰   最后编辑于: 2023-6-25 14:51  浏览量:1,948

1. 概述

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大一或大二年级时若符合当学年的转专业申请条件,可申请转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的专业。

2. 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每年在 4 ~ 6 月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表格: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时间汇总

年份 \ 阶段 发布实施细则 遴选考核 公布拟录取名单 公布正式名单
2024 年 4 月 30 日 5 月 14 ~ 21 日 5 月 22 日 6 月 6 日
2023 年 5 月 9 日 5 月 18 ~ 25 日 5 月 25 日 6 月 10 日
2022 年 5 月 14 日 5 月 23 日 6 月 2 日 6 月 14 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 5 月 21 ~ 30 日 5 月 31 日 6 月 15 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5 月 19 ~ 28 日 5 月 29 日 6 月 12 日
2019 年 5 月 5 日 5 月 17 日校级笔试
5 月 11 ~ 27 日院级考核
5 月 28 日 6 月 10 日
2018 年 4 月 27 日 5 月 12 日校级笔试
5 月 5 ~ 20 日院级考核
5 月 21 日 6 月 1 日

3. 名额

3.1. 计划接收名额

学院每年将根据目前各专业大一年级及大二年级普高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及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师资力量和实验室设施等),确定转专业可接收名额。

表格:环境学院 2024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23 级2022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20%126020%12
环境科学6020%126020%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20%126020%12

注:2022 级和 2023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22 级不降级);

表格:环境学院 2023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22 级2021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20%126020%12
环境科学6020%126020%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20%126020%12

注:2022 级和 2021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21 级不降级);

表格:环境学院 2022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21 级2020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20%126020%12
环境科学6020%126020%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20%126020%12

注:2021 级和 2020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20 级不降级);

表格:环境学院 2021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20 级2019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20%126020%12
环境科学6020%126020%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20%126020%12

注:2020 级和 2019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19 级不降级);

表格:环境学院 2020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19 级2018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20%126020%12
环境科学6020%126020%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20%126020%12

注:2019 级和 2018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18 级不降级);

表格:环境学院 2019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18 级2017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20%126020%12
环境科学6020%126020%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20%126020%12

注:2018 级和 2017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17 级不降级);

表格:环境学院 2018 年各专业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2017 级2016 级
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专业人数扩容比例接收名额
环境工程6010%65910%6
环境科学2815%53215%5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310%65810%6

注:2017 级和 2016 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2016 级不降级);

3.2. 实际录取人数

表格:环境学院各专业转入统计(计划接收名额 / 实际录取人数

年份 \ 专业名称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024 年 2023 级:12 / -
2022 级:12 / -
2023 级:12 / -
2022 级:12 / -
2023 级:12 / -
2022 级:12 / -
2023 年 2022 级:12 / 6
2021 级:12 / 0
2022 级:12 / 0
2021 级:12 / 0
2022 级:12 / 5
2021 级:12 / 0
2022 年 2021 级:12 / 6
2020 级:12 / 0
2021 级:12 / 4
2020 级:12 / 0
2021 级:12 / 6
2020 级:12 / 1
2021 年 2020 级:12 / 2
2019 级:12 / 0
2020 级:12 / 0
2019 级:12 / 0
2020 级:12 / 9
2019 级:12 / 0
2020 年 2019 级:12 / 3
2018 级:12 / 0
2019 级:12 / 1
2018 级:12 / 0
2019 级:12 / 0
2018 级:12 / 1
2019 年 2018 级:12 / 2
2017 级:12 / 0
2018 级:12 / 1
2017 级:12 / 0
2018 级:12 / 1
2017 级:12 / 1
2018 年 2017 级:6 / 0
2016 级:6 / 1
2017 级:5 / 0
2016 级:5 / 0
2017 级:6 / 1
2016 级:6 / 0

注:- 代表此数据暂缺;

4. 申请要求

(1) 符合天津大学转专业申请条件,即 不符合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在校本科生:

  • 在休学及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 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含入校选拔,如: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等);
  • 大三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强基计划(含强基计划入校选拔)、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 等;

(2) 政治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3) 身体健康,满足转入专业的招生体检要求,色盲和色弱者不建议申报 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 专业

(4) 对于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历年要求如下:

  • 2022 ~ 2024 年:无明确要求,但需要在《转专业转入申请表》填写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学分拖欠情况(含缓考及 0 学分课程);
  • 2018 ~ 2021 年: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一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包括:提前批专业、未来技术学院、智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宣怀学院、机械学院工程力学拔尖班、生命学院生物科学拔尖班、理学院应用化学拔尖班 等),都可以申请转入环境学院的专业。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并生成一个 PDF 文件):

  •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单
  • 《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入申请表》
  • 其它证明本人能力、特长或成果的资料
    • (2023 ~ 2024 年)个人简历
    • (2018 ~ 2019 年)进入本专业就读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2000 字)
    • (仅 2018 年)个人转专业申请书(不少于 1000 字)

5. 考核方式

由环境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再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学院负责组织面试考官、统计面试成绩并核分。根据合格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通过转专业遴选学生名单。

以下仅介绍往年的考核方式,后续年份的考核方式以当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准。

2020 ~ 2024 年

采取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思维能力,同时考核英语水平。因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将适时采取线上形式进行。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各系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 3 人。同时,面试考核小组设置秘书一名,负责核查学生身份信息和录像等会务工作。

然后参考学生在原专业 以往全部课程的成绩 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5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50% x 面试成绩

注: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各项考核成绩全部相同,学院(部)对相同分数的学生再增加考核环节直至排出先后顺序。

2018 ~ 2019 年

采取线下笔试、线下面试(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同时考核英语水平。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各系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 3 人。

然后参考学生在原专业 以往全部课程的成绩 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40% x 截至申报时的个人加权平均成绩 + 20% x 统一笔试成绩 + 40% x 面试成绩

注:统一笔试成绩 是指参加由学校在下学期组织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统一测试成绩。

6. 结果公布

环境学院将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环境学院将最终通过专业遴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批准。

7. 放弃资格

学生应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转专业申请。报名截止后,转专业志愿不能变更,学生可在学院上报学校转专业名单之前的任何时段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资格。

8. 后续安排

大一年级和大二年级本科生以同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作为其新的修读计划,同时补上本专业其它必修课程(大二年级学生不降级)。

9. 其他说明

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服兵役期满已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转专业不受转专业名额限制,可单独排名,由环境学院决定是否接收。

10. 参考资料

  • 《天津大学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8 年 ~ 2024 年)
  • 《天津大学关于公布本科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的通知》(2018 年 ~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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