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算公式 平均绩点(GPA) = ∑(单科学分 x 单科绩点) ÷ ∑单科学分 计算方法 按照该科目成绩查表得出单科绩点,再求出平均绩点。 包括全部课程,国家英语四级除外; 重修课程按 最终成绩 计算; 缓考课程不计入; 免修课程不计入; 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 表格:天津大学绩点对照表 绩点 成绩 4.0 100 ~ 90 3.7 89 ~ 85 。
1. 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成绩 = ∑(单科学分 x 单科成绩) ÷ ∑单科学分 计算方法 包括全部课程,国家英语四级除外; 重修成绩不计入,只计 最初成绩; 缓考课程不计入; 免修课程不计入; 只计本学位成绩,不计双学位成绩。 2. 计算样例 甲同学成绩单: 科目 学分 成绩 高等数学 6 100 大学体育 1 60 则甲同学的加权平均成绩为: 加权平均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