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大研究生奖助励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学校致力于构建“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从整体上致力于协同推进我校全资助体系资助标准和覆盖面。目前,学生和导师已可登录 h。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学校设立了多项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专项奖学金、励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学金的激励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 专项奖学金 和 专项励学金 是指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资助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 奖励名额、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 奖励名额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本科。
1. 概述 天津大学为在校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励学金项目。 经国家、天津市、社会各界资助,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励学金 95 项,奖励总额近 2200 万元。平均每位获奖同学可以收到 4173 元的“奖励金”,单项奖学金最高可达 3 万元。 在大一入学满一年后,若无挂科和各类处分,学生可申请天津大学各项奖、励学金。学院和学校将根据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奖、励学。
原文链接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 本专科生:每学年货款金额不超过 8000 元 研究生: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 12000 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2 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天津大学从 2020 年 9 月 28 日。
为表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天津市、社会各界及学校每年设立各类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们来看几项2016年度数据: 各类助学金25项; 资助总金额近1250万元; 资助4180人次; 最高受助金额15000元; 最低受助金额1500元; 人均受助金额3698元; 助学金覆盖比率达到130%; 2016年度。